再說丙煥錢,費了許多心血,一波三折,才把鄭州那邊的分公司撐起來,眼見得換乙麗顏上任,把公司的聲譽和熱度搞上去了,卻遭遇變故,公司莫名其妙易主,張叔又不做一句解釋,難免心生鬱悶。
從熱熱鬨鬨高調隆重舉辦丙焰燦的婚禮,到從鄭州挫敗而歸,仿佛坐過山車似的大起大落,丙煥錢內心五味雜陳,再一次深有體會自己隻不過是替他人打工攬財…
還有,就是丙煥錢對他前妻張紫霞的忌憚,這一次,張紫霞竟然出現在鄭州,匆匆一瞥,話也沒說上一句…
回到家裡,丙煥錢感覺頭昏,夜裡發熱畏寒,睡衣後背都汗濕了,隻是心悸不止,捂了好幾床被子,仍然抽搐個不停。
丙煥錢的老婆方維珍,自然是急得很,她還是頭一次,見丙煥錢生病,病得這麼嚴重。
她請了專門的老醫生來家裡診了,醫生開了七八味中藥人參、附子、黃芪、白術、甘草、忍冬、生薑、大棗。說去撿5副來吃,又囑咐她,讓他多靜養幾天。
雄安那邊,丙煥錢本來是馬上要過去的,因為吃藥,加上本來的身心疲憊,就暫時不去了,隻打電話和發傳真過去,讓總經理向老板,注意某一些事項。
不料,s省的秦大哥又來催他。近一段時間,秦炎已經幾次來電話談到一些具體問題,丙煥錢確實一直在忙,這剛好有點時間了,又生起病來…身體不舒服。
一連吃三副藥,感覺要好了一些,這一天,丙煥錢就到經開區來轉一轉。
丙焰燦還在外度蜜月,所以,丙煥錢就到這邊的兩個子公司裡,還有教育局的工地上,都順便看一看,實際上,丙煥錢是極少來這一邊的。
但是,他這偶爾的一次過來,卻看到了他不想看到的。
在他那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的旁邊,正在搭建著簡易鋼構房,還有人正在砌圍牆。
而那一大塊地,沿街60米寬,是丙煥錢當年辦公司時,一起征的地,是他花真金白銀買下來的。
因為不久之後,按園區規劃,要在那一塊蓋一所學校,丙煥錢當時就說了,如果真在那裡建學校,這60米寬的土地,他就捐出來,反正他也還沒有建設。
很多年過去,並沒有在那裡建學校,他那大約十一畝大的地,也就空廢著在那裡,並沒有投資開發。
而相鄰的那塊地,前年已經被人買走,正在上麵建工廠。
那麼,現在究竟是誰,在他的地皮上搭鋼構房呢?
丙煥錢到自己公司裡詢問,有幾個知道的,說是高建斌,又說是高建斌的徒弟,據說是什麼老爺家的公子,準備在這裡做有色重金屬生意,又說是經營鎳、錳之類的半成品…
其實,這幾個人也說不太清楚,大概就是說,是高建斌出麵,讓人占用了這一塊地。
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的人曾出麵去交涉過,對方不但不聽,還開始砌圍牆,意圖從中隔離開來。
丙煥錢忙命人去阻攔那些人施工,並說這一塊地,本來就是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的,警告對方,若是不再停工,就到法庭上見。
民工是停了工,但高建斌卻很快帶著一大幫人過來了。
高建斌拿出那塊地的購地手續,土地使用權證什麼的,都有,主人是高建德,時間是一年之前。
這個怎麼可能?丙煥錢見了,真的是大大出乎他的所料。
從高建斌出示的購地手續中可以看到,購得這塊地,高建德僅僅隻出了一百萬,也就是不到10萬一畝。
而丙煥錢當年購得這一整塊地時,價格是58萬每畝,後來,還是因為經濟園區鼓勵本地企業入駐,給了優惠政策,以50萬每畝的價格成交,當時總購入麵積是100畝,丙煥錢支付了5000萬元。
問題是這11畝地,怎麼又再一次出售了呢?
因為現在園區負責人是伍衛紅,而高建龍是之前的經手負責人,怕產生不必要的嫌疑,不好去找伍衛紅,丙煥錢直接打了甲衛權的電話,請他另外派人來調解這個問題。
國土資源局的老爺過來了,他們見了雙方的購地手續證明,居然說,兩者都是有法律效用的。
這類胡說,常常讓人哭笑不得…這一次又不例外。
那麼,問題又究竟出在哪裡呢?
國土資源局的人就試圖解釋,說丙煥錢雖然購地在前,可是,十多年了,也沒有在上麵建設開發利用,浪費國土資源,政策是不允許的。
丙煥錢就說了,十多年之前,是因為園區說在這裡規劃建學校,所以自己才讓出這十一畝出來,準備捐了給學校使用,並不是自己不投資開發。
國土資源局的人就馬上說“這個就對了,這塊地,你早就捐出來了,並不再屬於你們公司。”
丙煥錢說“證據呢?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已經捐出來了?我當時是說,如果建學校,現在學校並沒有建在這裡,我認捐的前提,是這塊地的使用性質,必須是辦學。”
國土資源局的人繼續解釋“學校最終還是建了,隻是沒有建在這裡,這一塊地,早就置換過去了的。”
丙煥錢說“我什麼時候同意置換了?為什麼置換土地時,連我自己都不知道?”
國土資源局的老爺就說“為什麼還要經你同意呢?你早已經捐出來了,使用權早已不再屬於你。”
丙煥錢見一時跟這些人說不清,這就不象是來做調解的,就說“你們要這樣子說,我真的不想再廢話,走法律程序。”
這一件事,又擱置了下來,而高建斌還想著繼續開工,丙煥錢卻說,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如果還繼續建房,出了任何事情,都由高建斌負責。
這一次,丙煥錢與高建斌…高家人,是直接杠上了。
喜歡昨日流入城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昨日流入城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