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來時,任莎莎是驚坐起來的。
“媽呀,鬨鐘怎麼沒響?要遲到了!”
她一邊大喊著,一邊爬起來往衣櫃那邊走,卻發現原本該有衣櫃的地方卻是一堵牆。
“小姐,”她身後傳來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今天這麼早就醒過來了?”
她回過頭來尋聲望去,之間一個穿著古裝,頭頂兩邊的腦袋上紮著兩個大大的丸子的女孩來到她跟前。
直到這時她才記起來,她穿越進書裡了,穿越到的是書中反派女配,跟自己名字僅差一字的任莎莎身上。
她看著跟前比自己稍微矮一些的女孩歎了口氣,自言自語了句
“哎,睡一覺醒來還在這裡,根本就沒回去。”
一旁的女孩疑惑地看著她
“小姐你在說什麼呀?這兒就是你的家呀,你還要回哪兒去呢?”
她搖了搖頭,突然想到了什麼,問道
“你是不是叫櫻桃?”
她點點頭“小姐為何突然這麼問?”
沒辦法,這並不是屬於她的世界,要不是因為之前看過這本書,她連“櫻桃”這名字都叫不出來。
既來之則安之,自己一時半會回不去,那隻能暫時頂著任莎莎的身份活下去了。
按照以往穿書的經驗,要想回到現實社會,基本得等故事發展下去。
再或者就是最後死回去的,要麼就是故事大結局,睡一覺自己回去的。
可是不管哪種回去方式,基本都沒有完完全全按照書中劇情去走的,要麼細節改變了,要麼結局改變了。
既然大多數關於穿書的小說裡,根本就沒人規規矩矩地按照書裡寫的故事發展方向去走的,不如就按照自己的意願,順其自然,也不用努力去做點什麼,隨便在這書中世界裡體驗一把spy,然後再回到現實裡繼續幸福地生活下去不就好了?
書裡麵任莎莎被寫得性格擰巴,十分做作,害死了自己的父親,逼走了自己的未婚夫魏淩塵,還把一切都怪到女主的頭上,認為自己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拜她所賜,然後就黑化了自己,還黑化了清池苑,把好好的一個武林盟主派係變成了江湖人人喊打的反派,她自己也被江湖其他門派稱為妖女。
哎,想想任莎莎這人也真是,她爹家裡有權有錢的,還有個帥絕天下的男主未婚夫,她到底是有什麼不滿足的,還天天出去鬼混?
換她來活任莎莎的人生啊,她每天就多吃點好吃的,另外自己家裡是開武館的,那就好好跟著練練武,體驗一把俠女的美好生活就好了,何必學著原身那樣整天作不完呢?
想到這裡,她便轉向自己跟前那貼身的小丫鬟說道
“櫻桃,我衣服在哪?我要換衣服出去習武了。”
櫻桃聽罷這話,跟見了鬼似的看著她,驚訝地道
“習,習……武?
小姐平日裡老爺還有魏公子過來盯著,你都不肯好好練的,今天怎麼就想起來要去習武的?”
她記得書裡描述過男女主出手的一些場景,後來的男女主都是武林高手,會輕功能躥高走牆,想去哪就去哪,自由的像天上的鳥兒。
每每看到這些情形,她就覺得羨慕得不行。
現在有機會讓她親自體驗了,那還不得好好練習嗎?
想到這裡,她都有些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