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裡隱藏的高手,臉上長著一道長長的刀疤,身材清瘦麵色蠟黃,看上去應是花甲之年了。
看到一行人時,那人眯縫著眼,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眾人。
雖然身上不帶功夫,但僅從那人的氣場,太子就察覺出了那人的與眾不同之處,於是對著身邊的陳寨主道
“那人是誰?”
陳寨主扭頭看了看那人,笑笑道
“他啊,就一條看門的狗,不過您可彆小看了他,這人身手不錯,有了他一般人都不敢靠近咱們寨子。
這人是我家主子的人,不過不重要,他現在是我的人了。
往外偷偷倒騰的主意還是他提出來的呢。有錢能使鬼推磨,這人啊,要是愛財,是誰的人,那還不都是看誰能給的多?”
太子看著那人,心中暗暗思忖著,這宅子竟派了這等身手的高手前來保護,屆時他要端掉此處時,此人勢必會成為一個大障礙,得想辦法先除掉此人才行。
想到這,他下意識地看向了任莎莎。
在收到他眼神裡的信息時,任莎莎立刻意識到他想讓她幫忙動手把這個高手殺了。
但,她不是職業殺手,她的職責隻有保護雇主安全這一條,並沒有幫雇主殺人這一條。
坦白說,從穿越至今,任莎莎還未破過殺戒,她並不想破,也不打算破。
錢嘛,夠花就行,何況任重留給她的財產已經夠多的了,彆說夠她吃喝,我就無雙胡天海地亂花錢也花不完,何必為了那點錢讓自己手上沾血呢?
所以,就算太子此番出再高的價錢,她也不會接下這一單。
於是,她故意避開他的視線,沒給他任何希望。
見她不給反應,太子無奈低頭輕輕歎了下,繼而抬眸擠著笑容繼續應對那陳寨主。
參觀寨子的行動就這樣順利地結束。
接下來的兩天,太子需要做的事情是交錢、拿貨、離開。
是的,沒錯,來去根本不到一個月。
任莎莎也想不明白,這件事根本不需要花一個月那麼久,可是為什麼合同裡卻指明時間要一個月,而且一路上其實也沒什麼危險,僅靠他身邊那些親信就已經可以完成安保任務了。
也不知道這貨為什麼會願意花這麼大一筆錢雇她。
敗家,真是很敗家!
拿貨離開,這回就不能再用飛的了。
一方麵是因為人更多了,另一方麵則是因為貨物太重太多,已經超出了任莎莎的能力範圍之外了,何況她隻負責安保,不負責運送貨物。
但要是從陸地上走不能飛,那還是需要些時間的,要回到都城,十天半個月少不了。
拿到貨的當天,一行人就出發回都城了。
任莎莎原以為這件事到此就結束了,還在覺得沒意思,出來一趟大費周章就為了拉這一些貨回去,那寨子也好、礦山也好,一點兒事都沒有。
如此一來,那背後那位二皇子其實根本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因為,太子雖然拉到了這麼車東西回去作為證據,但這個證據不夠“鐵”也不“硬”,如果沒有彆的輔助證據,根本動不了二皇子分毫。
停下來休息時,看周圍沒什麼人了,任莎莎才湊近太子把心中的疑慮向他陳明了,他卻笑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