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助理送走了蘇琳,宋玉紅這才讓人把跟狗仔記者的溝通電話轉接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喂,我是真正的購買人,之前跟你溝通的一直都是我助理。”
“廢話不用多說了。”
“一口價,十萬,我要你手裡的原視頻和照片。”
宋玉紅拿著電話聽筒,臉上寫滿了隨意。
對於這種小事情,她不想耗費太多不必要的精力,所以上來就是開門見山,直接爆出了自己的底價。
電話那頭聽到“十萬”這個報價,很明顯猶豫了一下。
“十萬?”
“你知道的,想買獨家新聞,行業內這點錢可是不夠的。”
“如果你們這邊沒誠意的話,那我看還是不要浪費彼此時間了。”
作為狗仔記者的中間人,他深諳討價還價之道。
肯掏十萬塊錢買一份視頻和原始照片的人,肯定不在乎多出一些錢,價格越高,自己能能夠拿到的提成也就越高。
所以他可不會輕易咬死定價,尤其是麵對大客戶。
常年合作的營銷號自媒體還有那些報社新聞記者都知道行情,所以拿的都是打包價格,也沒什麼討價還價的空間。
想要賺錢,就隻能從這些利益相關的散戶身上挖掘了。
然而宋玉紅作為律師,經常需要幫當事人處理一些不易獲得的偏門證據,所以對此也是心裡早有底線。
聽著對方那猶猶豫豫的聲音,她直接不屑冷哼一聲。
“獨家?誰跟你說我要買斷獨家了?”
“一份視頻複製幾十份上百份,你們這幫狗仔究竟會賣出去多少手,隻有你們自己清楚,就不用跟我玩欲擒故縱的把戲了。”
“隨便你們還要賣給誰,總之我這份原始視頻和照片,最高隻能出價十萬。”
“同意就立刻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不同意也沒關係,那我就等你們賣給其他媒體報社之後,我一樣能用,到時候還一分錢都不用花。”
雖然嘴上這麼說著,但宋玉紅作為律師自然明白要給法庭提交原始視頻證據的重要性。
輿論歸輿論,證據歸證據。
這兩者還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至於“十萬塊”這個價格,她自然是不在意的,輸贏都有人兜底,她不可能做賠本買賣。
況且隻要能打贏官司,少說百萬的律師費是穩穩到手的。
更不要說還有現在正全網爆火的幾首新歌的版權,每年都是源源不斷的分紅,哪怕她得到的隻是一小部分,每年的收入也能超過千萬了。
所以現在一點小小投資,完全不必吝嗇。
電話那頭的中間人聽到宋玉紅的回應,也是被懟的有些啞口無言。
因為他們是真的算複製個幾十份賣出去……
既然對方不是想要獨家買斷的一手資料,那自己卡著價格的手段,的確也就沒什麼用了。
思索片刻,他隻能鬆口應下。
“行,十萬塊可以接受,那我們商量一下打款方式吧……”
宋玉紅聽到對方說出這話,隻是不屑嗤笑一聲。
隨手就把通話線路切走了。
剩下的交接細節,根本不需要她來插手,隻讓助理去做就好了,她的出現,隻是為了一錘定音!
與此同時,另一邊。
中間人基本上也已經與各方買家周旋敲定了最後的價格,商量好了所有細節。
唯獨隻剩下黃依依的經紀人那邊這一個大頭,至今還在討價還價,想要把價格壓下來。
不過因為黃依依這邊是他們敲詐的冤大頭,所以中間人也不會輕易放棄,更不敢逼得太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