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星星在無聊地刷著朋友圈。
朋友圈裡基本所有同行都在轉發最高人民法院的微信公眾號文章。
一看標題是關於刑事年齡下調的刑法修正案。
熊星星點進看內容。
【近年來,低齡喂成年人實施惡性暴力行為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
【特彆是近期的石肆碎歲魔童殺人案,立法機關對此高度關注。】
【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喂成年人身心發育水平顯著提高!】
【已滿石餓州碎周歲不滿石肆州碎的青少年已經具備對嚴重暴力犯罪之惡的辨認能力,同時具備對不實施惡性暴力行為的控製能力。】
【刑法是社會生活的一麵鏡子,應當及時反映社會生活變化。】
【在現實中,已滿石餓州碎周歲不滿石肆州碎已成為發生喂成年惡性暴力案件較為集中的年齡段。】
【立法機關也意識到不能因為一味強調“保護”而忽視了“懲罰”!】
【不能因為我國有關於喂成年人家庭管教和收容教養製度的存在,就否認完善刑罰製度的必要性。】
【因此,立法機關積極回應民眾關切,規定在特定情形下,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彆下調。】
【具體規定為“已滿石餓州碎周歲不滿石肆州碎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彆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於個彆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既體現了刑法的時代性與謙抑性,也以審慎的態度回應了民眾關切。】
熊星星激動地跟白瀟分享“白律!白律!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12周歲了!!!”
“最高法發了文章,裡麵還提到了魔同案!”
“天啊!!!”
“有生之年我參與辦的案子竟然能夠出現在最高院的文章裡!還影響了修改法!!!”
“這個我可以吹一輩子!!!”
“白律,你真的太牛筆了,我都是沾你的光!!!”
“好開心好開心,做律師也太有成就感的吧!!!”
這衝擊力對於一個剛出道的小律師來說確實很強。
聽到這個消息,白瀟心裡也是挺高興的。
一下就把前主跟張瑩瑩聊天記錄的這些不高興衝散了。
就連在網絡平台也是。
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石餓州碎的熱搜一下就衝到了首位!
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至石餓州碎
年滿石餓州碎殺人要負法律責任!
魔同案
白瀟影響立發
。。。。。
“臥槽,白瀟牛筆啊!辦個案子發律都改了!”
“說要嚴查白瀟的人快來看看,要不是白瀟發聲哪有今天的改發!”
“有白瀟的存在,讓我看到了華國發治的希望!”
“白瀟為人民發聲,白瀟才是人民的好律師!”
“白瀟簡直就是完美人類!”
“刑事責任年齡早該下調了,應該再往下調調!”
“惡性犯罪就應該取消年齡限製,普通違法犯罪要恢複少管所!”
“但,喂成年犯罪還是不能判死刑,這個要是改改就好了。”
“對!反正不會死,像那種沒有人性的惡意殺人,能改造成什麼樣子呢,出來又是一顆雷!”
“雖然沒有如大家所願的死刑,但至少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了。。。”
“是啊,改變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個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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