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白瀟這麼說,法務更加自信了,他早就預判到白瀟會這麼說,果然這白瀟跨個領域,也就是個普普通通跟其他律師沒什麼兩樣的律師,根本不足為懼。
這時。
主審法官直接了斷開始歸納爭議焦點,道“由於原被告方對第一個訴求存在爭議,本庭歸納第一個爭議焦點為九原告是否與被告魔池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請原被告雙方圍繞本庭的爭議焦點進行自由辯論!”
“先由被告魔池公司對原告的剛才所發表的內容進行辯駁!”
魔池公司的法務回“好的,審判長!”
“陳大柱確實是魔池公司的項目經理吳用叫過來魔田工程的,但沒有把陳大柱招聘為公司員工。”
“吳用隻是將魔池項目一小部分木工工程勞務分包給陳大柱,事實上陳大柱是包工頭,並不是魔池公司的員工!”
“其餘八名原告是陳大柱自己叫過來的,與魔田公司無關。”
從法務說的話裡,白瀟抓住了一個關鍵點,問“被告說魔池公司將一小部分木工工程勞務分包給了陳大柱,請問被告代理人,陳大柱有承包建築工程的資質嗎?”
法務內心臥槽!一來就上強度!白大律師,你敢問!我不敢回答啊!我滴那個老天鵝。。。
這都不用想,法律規定個人是不能承攬工程的,陳大柱更不可能有承包建築工程的資質啊!
白瀟現在給出的兩條路都是死路。
要麼就是死咬工程是分包給陳大柱的,那麼依照白瀟的行事風格,肯定要法院追究魔池公司違法分包的責任。
要麼就隻能承認陳大柱是公司的員工,在工地上是履行公司職務。
其實違法分包這種事,在建築行業不要太常見,就是家常便飯!
這已經是行業內公開的秘密!
法官自然也是門清的。
魔池公司的法務混跡在這一塊真麼多年,不是沒有過律師提出過違法分包這個問題。
但提了又怎麼樣,他們建築公司死豬不怕開水燙,根本就不懼。
因為那些律師隻是“提”了一下而已,並不會去較真,畢竟,隻收了追討工資一件案子的律師費,這點錢不可能還給你去搞建築公司啊老兄,做這些麻煩事啊!
久而久之,那些律師後麵連提都懶得提了。
但這個白瀟不一樣,且不說他以前的戰績!
就看今天白瀟這一排列的訴訟請求,還要把大老板送進去,這架勢!
再給魔池搞個違法分包的,還不是輕輕鬆鬆的事情!
瑪德,算了!惹不起實在惹不起!
法務緊急收回了一開始認為白瀟不足為懼的想法!
這把是要正兒八經的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了!
權衡之下,法務決定舍車保帥,反口說“本代理人剛剛的意思可能沒有表達清楚,這部分木工工程不是魔池公司分包給陳大柱的,是公司讓陳大柱代替公司去管理這部分工程。”
“雖然陳大柱是魔池公司員工,但其餘八名原告不是!”
“其餘八名原告是陳大柱私自招攬的,沒有經過魔池公司同意,魔池公司對此並不知情!”
對此,白瀟又是一個反問“其餘八名原告沒有經過魔池公司的同意,是怎麼刷臉進入工地的?”
“難道魔池公司的財務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八名原告發工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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