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局辯論完畢。
第二局開始審理下一個訴訟請求就是關於李寶強起訴重婚罪。
主審法官道“好,現在開始審理原告的第四個訴訟請求。”
“被告人馬璐璐、宋坯繼,你們對原告起訴你們重婚,有什麼意見沒有?”
馬璐璐回“法官,這個我不懂,不會說,我讓我律師幫我說吧。”
主審法官道“辯護人,馬璐璐讓你說,你發表一下意見吧。”
馬璐璐的律師回“好的,審判長。”
“辯護人認為二被告人不構成重婚罪,理由如下。”
“二被告人在締結婚姻之前,原告已經被法院宣告死亡,在原告被法院判決宣告死亡之日,馬璐璐與原告的婚姻關係已自動消除。”
“馬璐璐是在與原告的婚姻關係解除的前提下,與宋坯繼依法登記結的婚。”
“因此,二被告不構成重婚罪!”
馬璐璐的律師發表完意見後,主審法官看向宋坯繼問“被告人宋坯繼,原告起訴你重婚罪,你的意見呢?”
宋坯繼回“法官,我跟馬璐璐領證的時候,我是單身,她也單身,怎麼可能重婚嘛?你說是不是?”
主審法官再次斥責道“問你什麼你就回答什麼,你說你的意見,不要問我,現在是在審我嗎?”
宋坯繼覺得這個法官也太凶了,不就是習慣性地問她一下嘛,犯得著這樣嗎?
心裡想是一回事,宋坯繼口頭上還是乖乖回答“好的,我的意見是,我當時是單身,馬璐璐重不重婚我不知道,反正我沒有重婚。”
宋坯繼現在懶得管馬璐璐了,把自己撇清關係就行。
主審法官看向辯護席問“宋坯繼的辯護人,你對此有什麼意見?”
宋坯繼的律師自信地回“辯護人認為二被告人不構成重婚罪。”
“根據華國《民法》規定,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複。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麵聲明不願意恢複的除外。’”
“由此可知,即便是原告的死亡宣告被撤銷了,二被告人的婚姻關係也是合法有效的,根本不存在重婚的情況。”
宋坯繼的律師引用了自認為強有力的法律條文,覺得這把應該是穩了。
畢竟法律都是這麼規定的,那還有什麼可說的。
宋坯繼的律師說完後,主審法官一下就對這位律師另眼相看了,想不到這個律師年紀輕輕法律功底竟如此的不錯。
這時,主審法官覺得宋坯繼的律師言之有理,逐漸偏向被告方。
實際上,雖然表麵上本案的情況,似乎全在宋坯繼的律師所引用的上述法律條文的打擊範圍內。
實則不然。
主審法官道“由於原被告雙方分歧較大,接下來進入自由辯論,由原告方先進行反駁吧。”
白瀟回“好的,審判長。”
說完,白瀟隨即看向辯護席,問“我想問二辯護人,被告人馬璐璐為了與被告人宋坯繼結婚,惡意宣告原告死亡的行為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