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收到法官的指示後便將各被告人緩緩帶進法庭。
一個法警對應一個被告人,從左到右,排成了一個列隊。
第一被告人是焦小梅的婆婆孫慶芬。
第二被告人是昆市愛諾聖醫院法定代表人王誌信。
第三被告人是昆市愛諾聖醫院院長李俊偉。
第四被告人是昆市愛諾聖醫院的護士長許小諾(李俊偉的老婆)。
第五被告人是麥小甜(曾是愛諾聖醫院的護士,現無業,是王誌信的情人)。
第六被告人是羅成東。
主審法官核實各個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和告知訴訟權利後進入正式的審理程序。
主審法官道“請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以及理由!”
熊星星回“好的,審判長!”
現在像是陳述訴訟請求這種小事,白瀟就交給了熊星星。
熊星星陳述訴訟請求道
“原告的第一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孫慶芬拐賣焦小梅之女的責任,對被告人孫慶芬判處無期徒刑!”
“第二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孫慶芬殺害焦小梅的責任,對被告人孫慶芬判處死刑!”
孫慶芬聽到這個訴訟請求的時候,嚇了一跳,明明自己收到的起訴狀裡沒有這第二條訴訟請求啊,而且,白瀟他們是怎麼知道焦小梅是她殺的?!
當時訴狀裡確實是沒有故意殺人的這個訴訟請求,這是當庭增加的。
不隻是孫慶芬被嚇了一跳,就連羅成東也很意外,孫慶芬殺焦小梅這事,當時除了他和孫慶芬,就隻有已經嗝屁了的焦小梅知道,白瀟他們怎麼會知道?
而且也不可能是趙圓查出來的,趙圓查到什麼,羅成東在催眠她的時候都已經知道了。
熊星星接著陳述道“第三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王誌信夥同他人拐賣兒桐的責任,判處死刑!”
“第四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王誌信夥同他人,組織他人出賣仁躰器觀的責任,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五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王誌信夥同他人,未經他人同意摘取其器觀,致人重傷、死亡的責任,判處死刑!”
!!!
聽到關於仁躰器觀的訴訟請求時,大家又嚇了一跳,顯然,關於仁躰器觀這兩個訴訟請求也是白瀟他們當庭新增的。
原以為白瀟隻是針對焦小梅和趙圓的事來起訴他們,萬萬沒想到白瀟竟當庭給他們來了一個出其不意,仁躰器觀的移植這檔子事都被白瀟挖出來了!
不過,還好之前有羅成東的提醒,該銷毀的證據都被他們銷毀得差不多了。
熊星星接著陳述道“第六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李俊偉夥同他人拐賣兒桐的責任,判處死刑!”
“第七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李俊偉夥同他人,組織他人出賣仁躰器觀的責任,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