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發跟孫長浩是老相識,當時兩個人還沒有結婚,曾相約生孩子後,如果是一男一女,年齡相仿,就結親。
後來在特殊時期,孫長浩去了粵省投奔了親戚做生意去了,在那裡才認識了孫慶的母親。
在改革開放後,大賺一筆,回到雲瀾縣投資,開辦了宏發磚廠。
兩個人雖多年沒有聯係,但是都知道彼此的存在,隻是由於之前生活的軌跡不一樣,一個從政,一個從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兩個人心照不宣沒有交流。
現在看到孫慶的長相還不錯,人也機靈,還未婚,王明發覺得機會來了。
王小雨家庭背景不錯,且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愛搞文藝,思想比較前衛,就連穿衣打扮上也是像孫慶一樣走在社會的前沿。
看著孫慶的一身打扮,王明發覺得應該符合王小雨的口味,在這雙重作用下,王明發對孫慶越發的欣賞,不斷稱讚,都忘記李國慶在旁邊了。
初次見麵就是一頓誇,孫慶還真有點不習慣,他尷尬回應道“王副局長,我哪裡有你說的這麼好,你看國慶哥才了不起,都上報紙了。”
這時,王明發才注意到自己說話有點唐突。
笑道“你說的沒錯,國慶是不錯,你好好乾,以後也能有機會上報紙,虎父無犬子,你父親年輕時候也很能乾的。”
孫慶嘿嘿地笑著,因為孫長浩從來沒有在他麵前提起過認識王明發。
這時,李國慶注意到孫慶表情和以往有很大的不一樣。
不像以前那麼侃侃而談,反倒是顯得拘謹起來,變得有點生分。
他也跟著說道“是呀,王副局長說的沒錯,他現在可是供銷科的科長,比我這個農民強多了!”
“你們都不錯,哈哈哈哈!”王明發笑道。
為了能促成王小雨跟孫慶,在李國慶把竹製品賣掉之後,王明發特意邀請李國慶和孫慶到家裡吃飯。
李國慶推說自己今天有點累了,想在旅館休息一下,養足精神,明天好早起。
這正中了王明發的下懷,他本就不想邀請李國慶,隻是覺得李國慶跟孫慶關係好,怕李國慶不去,孫慶會拒絕,沒想到孫慶居然欣然答應。
李國慶之所以不想去,那是因為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那就是幫村裡找自行車。
如果去王明發家裡吃飯,這又耽誤時間。
晚上大楊叔可要去巷子後麵撿廢鐵,他要儘快聯係才行。
這次李國慶住的住處,依舊是上次參加培訓的招待所。
這個年代比較流行這種住宿方式。
且還是國有單位管理的下屬單位。
當李國慶拿出介紹信,辦理入住的時候,前台的招待員立即客氣道“原來你就是報紙上登的那個見義勇為的李國慶呀!我說看起來這麼麵熟。”
這個招待員就是他上回來培訓,辦理入住的那個姑娘。
就幾個月不見,變化可真大,都學會識人了。
李國慶淡淡一笑說道“我上次也在這裡住過的,你不記得了?”
“記得記得,歡迎你再次入住,這是房間的鑰匙。”招待員說著客氣地把鑰匙遞到了他的手上。
在李國慶轉身往房間走去的時候,女招待員叫住了他。
“李大哥,不知道你吃過飯了嗎?是否需要點餐?我可以幫通知食堂給你送去。”
李國慶回頭看了一眼,搖搖頭就走了。
他一邊走一邊想,連招待所的前台都認識自己,看來上報紙,自帶廣告效果,縣城不大,不過走到哪裡總有人認出,真是不亞於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