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可以啊,我沒什麼概念,要是你覺得差不多,就可以了。”
林立對於歌曲版權售賣價格還停留在劉天王那一首50階段。
當時劉天王出50的時候,他都覺得高了。
現在一聽,230,恨不得立刻讓楊蜜去簽合約,讓對方打錢。
“我覺得價格是差不多了,畢竟不是所有版權。”楊蜜這方麵還是具備話語權的。
畢竟人就是娛樂圈的人。
合同片酬什麼的,要比許多人了解的多。
她繼續道“其實我想說的是這個價格很高了,之所以有這麼高的價格,還是因為一件事情。”
“啥事?”
“這也是我想給你說的第二件事情。”
楊蜜一想起這件事情,美眸中對著林立頻頻閃過驕傲的色彩。
“你的《少年華夏說》國家版權局有可能要收錄你這首歌曲,簡而言之就是你這首歌曲國家有意收錄走。”
“而國家收錄走後,必定是要找一個歌手來翻唱詮釋這一首歌曲。”
楊蜜此刻耐心的跟林立解釋講解著,作為林立監護人,風聲早就收到了。
“也不是說你唱的不好,需要歌手來翻唱,而是有業內人士分析,這首歌曲不太適合你小孩子唱,嗓音上還是需要一名充滿力量的歌手來詮釋。”
林立聽著點點頭,沒有任何不爽神情。
本身他就是一個搬運工,他清楚這首歌也隻有自己長大後那種嗓音才能真正唱出歌曲本身情感力量來。
現在,聲音還是太稚嫩了。
有朝氣,但缺乏一點力量感。
楊蜜繼續道“但一旦被國家收錄走,找的歌手都是國家隊成員,普通歌手壓根就沒有機會。”
“所以,這些歌手都想趁歌曲還沒有明確傳出被收錄之前,買到演唱權,好好歌唱詮釋出來。”
“若是唱好了,歌曲被收走後,國家認同這位歌手能駕馭這首歌曲,那麼對於這位歌手在樂壇的影響力會有著極高的幫助。”
林立算是聽明白了,難怪價格會這麼高。
敢情是想賭一把呀!
賭中了,唱好了,被認同了,內娛地位穩固。
賭輸了,沒唱好,或沒被收錄,對他們而言也就230!
明星嘛,230萬對他們而言也不是特彆多。
花230賭一個機會,挺劃得來的。
“原來如此,我明白了,那我倒是很榮幸啊,有首歌曲被國家收錄走了!”
林立美滋滋道,心中想著,這算不算貢獻政績呢?
“你先彆美,隻是傳出這個消息,具體收不收還不一定。”
“嘿嘿,我相信一定會被收錄的!”林立還是非常有信心的。
畢竟,上一世這首歌就是被收錄走了。
“但願吧,國家收不收先放一邊,有一個官方機構已經明確找到我,打算將這首歌曲納入成他們的宣傳歌曲。”
《少年華夏說》的火爆程度,在互聯網可是掀起了浪潮。
火到讓楊蜜有點瞠目結舌。
不僅娛樂圈歌手爭先恐後,不惜花大價錢獲得歌曲演唱權,甚至一些官方機構都找上了她。
林立好奇,還有好消息?
“啥”
楊蜜“甬城少時總隊。”
林立一聽是少時總隊,先是一驚,並沒有第一時間露出驚喜之色,而是腦袋快速旋轉起來。
來機會了!
隨著少年班權利的穩固,他的野心也在逐漸放大。
很明顯,少年班班長已經滿足不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