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憐沒有對父親這個詞的概念。
剛出生時,父母就離婚了,等到夏憐有了記憶的時候,身邊就隻剩下母親,兩個人相依為命。
在鄉下的時候,周圍鄰居的嘴碎很嚴重。
對於親生父親的描述,也隻有“三心二意”“不著正經”這類形容詞。
她的父親臉蛋不錯,所以仗著這點經常出去尋花問柳,在那個年代似乎都有一種說不清的概念,結了婚之後男人就會收心了。
周雨也是這麼想的。
他們的婚姻談不上多隆重,兩個人搭夥過日子也就成了,至於為什麼結婚對象會是周雨?不因為彆的,隻是單純覺得她的臉很好看而已。
可即使如此,再好看的婆娘也耐不住夏彌生雀躍的心。
即使結婚了,也依舊在會經常出門,出門理由也很統一——出去玩。
有心的人早就能看出這家夥根本就沒有好好過日子的心思。
從這時候起,周雨就動了離婚的想法。
然而周圍人建議卻還是讓她猶豫了。
「要個孩子吧,這個辦法怎麼樣。」
「要了孩子之後男人就會收心的。」
「等有了孩子,男人自然就會負起責任啦。」
在農村裡,離婚也算的上是稀奇的事情。
每家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哪有人真正離過婚,這些年不也都是這麼過來的?
周雨猶豫了,她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對是錯,但轉念一想,或許有了孩子之後應該會好一點。
這場失敗的婚姻也就得以延續。
可她猜錯了,一個真正沒心沒肺的人,哪怕在有了孩子後,也依舊是那副樣子。
夏彌生沒有一點點的改變,在周雨懷孕時,除了街坊鄰居有時會來幫忙照顧一下,根本看不見那個男人的身影。
周雨娘家那邊父母死得早,有什麼苦也隻能咽自己嘴裡。
沒地方說,也沒辦法說。
直到夏憐出生時,周雨已經徹底心灰意冷。
望著那個懶散的背影,她不再抱任何的希望,與其將自己的後半生綁在夏彌生的身上,還不如自己做主。
這次的她,終於喊出了那三個字。
離婚吧。
幾乎是剛生完孩子的下一個星期,連月子都沒坐完,兩張離婚證就被各自握在手裡。
夏彌生沒有多大的反應。
或許也曾後悔過,隻不過後悔的內容是以後再也沒有一個婆娘在家裡做好吃食給自己,至於其他的方麵?連一點悔意也不曾有過。
「我說,真的打算離婚嗎?」
「嗯。」
「離婚之後你和孩子怎麼辦?」
「現在問不覺得太遲了嗎」
孩子沒了父親,沒了就沒了,她還有母親不是嗎。
或許是覺得沒有再婚的必要了,周雨一個人決定獨自把孩子拉扯大。
歸結於前半生的錯誤,她為孩子取“憐”字為名,至於姓氏,想了一下還是跟著父親那邊姓。
不因為彆的,至少在剛認識的那段時間也曾經愛過他,哪怕那時的溫柔都夏彌生所作的偽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