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誅仙_娛樂:讓他當明星,他隻想擺爛_思兔 

第29章 誅仙(2 / 2)

而是把自己印象中最深刻的幾部作品先分彆建了文件夾。

然後想了一會,決定先把誅仙整出來。

這是一部非常精彩,經典的仙俠類小說,在那個世界,即便過了十幾年,都是巔峰的作品,一部小說,讓原作者狂攬千萬版權費。

開篇序章,介紹了一下這個小說世界的背景,以及那把劍的傳說。

至於大綱,他完全沒有考慮這個,誅仙這部小說,他看了十幾二十遍,每一章節的內容他幾乎都能背下來,所以根本不需要什麼大綱。

手指如飛,在鍵盤上將一個個文字打出來。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開篇第一句,也是這部小說的靈魂所在,將這個修仙的世界大概講述了一下。

第一章,講述了誅仙劍所在的青雲門的創建和發展曆史。以及草廟村下,普智和尚和張小凡的初遇。

李明軒思路清晰,一上手就停不下來,一直寫了十個章節,才放下酸累的手,看了下時間,竟然已經晚上了。

他直接寫了三四個小時,一動不動。

劇情也來到了張小凡偶得魔教第一邪物,嗜血珠。

腰和手腕都酸疼的緊。

他站起來,活動了下身體,肚子也是發起了抗議。

把下午買來的菜摘洗乾淨,隨便炒了兩個家常小菜,然後煮了一大碗番茄雞蛋麵,囫圇吞咽。

把碗碟洗好,回到電腦前,已經快九點了。

趁著現在狀態好,思路清晰,他又碼了幾個章節出來。

原著一共約一百五十萬字左右,一天更新五千,差不多要大半年時間,不過也還好。

一直碼到零點,李明軒才伸了個懶腰,起身去洗了個澡,爬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九點多才醒,洗漱了一下,煮了點粥,就著昨晚放在冰箱裡沒吃完的菜,解決了早餐。

然後把後天需要演唱的歌曲練習了兩遍,他就又坐在電腦前,繼續碼字。

一天是碼農,一輩子都是!

直到下午五點多,李明軒終於寫到了七脈會武,張小凡登台第一戰。

活動了下僵硬的手指和腰部,李明軒終於體會到為什麼那些作者大大,會動不動腰疼,毛病不斷了。

任誰一天到晚的坐著,腰的毛病能少才怪。

他決定以後每天要鍛煉鍛煉身體,不能為了這三瓜倆棗,把自己的身體搞壞了。

嗯,每天跑步一小時。

揉了揉饑餓的肚子,他做了盤回鍋肉,還有一碟素炒青菜,狂吃兩碗米飯。

飯後,他繞著小區,散步,一直散步到晚上將近八點,才回去。

之前還沒覺得,他所在的小區雖然老舊,但是周邊的環境還是很不錯的,以後鍛煉有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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