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裡麵,也走出一名中年男子。
塊頭較大,滿臉橫肉。
喊話的,就是他。
男子走到李春風麵前,打量了他一眼,笑道“老板,男歡女愛,也需講究個你情我願。你這將人弄暈了強行帶走,不太好吧?”
“她是我朋友,我送她回家。”
“送她回家?你知道她住哪嗎?”男子問。
“沒關係,她很快就會醒來,等下問下就知道了。”
“沒那必要了。”男子搖了搖頭“她就住我們夜總會的宿舍,沒到假期,是不允許出去的。”
李春風一聽,眯著眼掃了下圍上來的這些人“你們這是非法囚禁吧?”
“隨便你怎麼想都行。老板,我希望你聽我一句勸,彆沾惹她。咱們這裡女孩子很多,若老板真想找一個共度良宵,我可以安排地方供你選美,如何?”
“不好意思,我今天晚上就看上她了,就算是瑞典公主來了,我也不換。”
男子還沒說話,旁邊就有一個黃毛雞公頭的青年跳上前來“你踏馬德找死呀?我們雷哥內定大嫂的主意,你也敢打?我數三個數,你放下大嫂,要不我可不客氣了!”
雞公頭將手中的蝴蝶刀甩動兩下,指向李春風。
同時斜昂著腦袋,鼻孔與刀尖平齊,麵相凶惡,眼神中充滿不屑。
其餘混混,也用差不多的眼神瞪向李春風。
“阿飛,乾什麼?人家老板上門是客,怎麼能對人家這麼不禮貌?趕緊把刀收起來!”中年男人連忙瞪了雞公頭一眼。
阿飛哼了聲,才將舉起刀的手放下。
又對李春風道“老板,我這些兄弟,都還年輕,喜歡玩刀,又非常容易衝動。你彆跟他們一般見識。”
嗬,玩刀,容易衝動?
一幫小混混,跟耗子彆了支水槍似的,嚇唬貓呢?
若你們十幾支槍圍著我,要顧及到黃佳瑩,或許我隻能暫時妥協,再尋機會反擊。
就憑這些玩具刀,再看他們那外強中乾的樣弄死他們不比殺雞難。
李春風抱著黃佳瑩繼續往外走。
“草泥馬的,你踏馬聾了聽不懂雷哥說的話是吧?”阿飛罵了一句,手一抬,朝李春風大腿處紮去。
往上紮,怕紮到大嫂。
況且人的身體致命處基本都在上麵,萬一紮到人家喉嚨,搞不好就成殺人犯了。
當混混的,也還是要懂點專業知識的。
隻可惜,混混的專業知識,跟特種兵的專業知識之間的差距,孫悟空一個筋鬥都翻不過去。
阿飛的刀還隔老遠,李春風揚起一腳就踹在他肚子上。
我要走,你們非要逼我動手。
行吧,既然都動刀了,那就是正當防衛了。
阿飛整個人被踹得飛了起來,撞到跟在他後方的兩個混混,才重重落在地上。
“啊~~”的一聲慘叫,感覺骨頭肯定散架了,五臟六腑都疼,全身上下都痛。
“找死啊!”其餘幾個混混,也紛紛揚著小刀上前來捅李春風。
李春風冷眼輕蔑一笑。
在全軍大比武的時候,我能一個打十個。
而被我打趴下的那十個,隨便拉一個出來打這些小混混都能一個打十個。
讓你們兩隻手,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