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陽大隊不缺槍,隻要會打槍的巡邏隊員,基本都是人手一支。
李衛民參加巡邏隊,替兩個哥哥分擔任務是一方麵,另一個原因就是想玩槍。
“黃隊長,我要是不會打槍,單位會給我辦持槍證嗎?”
黃連虎不想給李衛民發槍,卻實在說不過去,李衛民說的有道理估計是在城裡的招待所跟人學的打槍。
大集體時代,可不是個彆人的一言堂,大隊的生產工具,包括槍械在內,全都是人民的,不是他黃連虎一個人的。
給彆的巡邏隊員發槍,就要給李衛民發槍,除非他自己不會打槍。
如果黃連虎敢區彆對待,李衛民就敢轉身走人,李家人就算全都不參加巡邏隊,黃連虎也說不出半句意見!
沒辦法,這年頭人民群眾就是這麼牛逼,地位之高,後世底層的牛馬根本就無法想象!
當乾部的,偷偷摸摸乾一些上不了台麵的事情可以,但千萬彆讓人知道,更不能擺在明麵上,不然離倒黴就不遠了!
就拿公社副主任馬克明來說,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如果放在幾十年後,套一句人儘皆知的網絡用語,很可能就是夜夜當新郎,村村有丈母娘。
很遺憾,放在這年頭,哪怕找個小三,也隻能掖著藏著,生怕彆人知道。
黃連虎拿李衛民沒轍,人家新城第一招待所那麼牛逼的單位,都敢給李老三發槍,自己有什麼理由不給他發槍?
不是黃連虎好欺負,主要是這年頭公家單位在老農民心目中的地位太高。
尤其是新城第一招待所,那可是經常接待領導的地方,審查得肯定嚴格,絕對不可能稀裡糊塗亂來!
可惜,黃連虎高估了某些單位的嚴肅程度,江科長不但給李衛民配了槍,甚至連他會不會打槍都沒問過,也不知道該找誰說理去!
無奈之下,黃連虎隻好給李衛民發了一支五六半,因為彆人的都是五六半,不能搞區彆對待。
如果不是害怕李衛民這個刺頭找事,黃連虎真想給丫一杆老套筒!
這就顯示出李衛民給自己打造刺頭人設的好處了,尤其還是這種腦瓜子管用,嘴皮子也溜的刺頭,彆說黃連虎隻是一個民兵隊長,就是吳彪那個大隊長也不會輕易招惹!
他錯了,你可以批評他。
你要是錯了,他能跑到公社去告你的狀!
告一次或許沒事,告兩次也可能沒關係,次數多了,領導就要琢磨琢磨了。
為什麼不告彆人,偏偏要告你,你是不是真就有問題?
至於打擊報複,不說根本不敢,就算敢,也隻能在原則允許的範圍內,比如安排個重活,評個差一等的工分之類。
即便是這些,也要在對方自己不爭氣的前提下才行,如果對方乾活是一把好手,誰也不敢拉低人家的工分等級!
這種情況,要等公社解散之後才會改變。
失去了約束,某些膽大的家夥,仗著兄弟多,敢玩命,這才慢慢發展起來,成了村霸,甚至是黑色會!
李衛民拿著隻有五成新的五六半,真想當場拿黃連虎試試槍。
黃連虎儘管不得不給他發槍,卻可以在槍械的新舊上做文章,這一點李衛民說不出什麼,隻要槍還可以使用,人家做的就沒毛病。
不過沒關係,李衛民不在乎這個,他是想利用大隊的子彈練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