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沈賓一眾保衛,吳小山和幾個流氓的眼睛全都亮了。
終於不用再害怕李老三這個瘋子了,趕緊放開我們,老子要把事情說清楚!
誰知,沈賓壓根就沒有搭理幾個流氓的意思,大手一揮“把人都銬起來,帶走!”
膽敢公然搶劫新城第一招待所的工作人員,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帶回去狠狠收拾一頓再說!
這種案子,新城第一招待所的保衛科就有審問的權力,幾個犯罪分子而已,隻要不弄死,隨便收拾!
感謝了幾個民兵和大隊乾部,李衛民跟著沈賓一起回了招待所。
不愧是能當科長的人,沈賓就是果斷,二話不說,連幾個流氓嘴裡的東西都沒有拽出來,就讓人開始上手段!
審訊室。
牆上有兩根橫著的鋼管,一根比較高,一根比較低。
幾個流氓站成一排,一隻手銬在高鋼管上,另一隻手銬在低鋼管上。
上下兩隻手扯著,站又站不直,蹲又蹲不下,曲著腿,彎著腰,要多難受就有多難受!
什麼,為什麼不蹲馬步,既能鍛煉身體,又能化解保衛科的手段?
你蹲一個試試,看看好不好受?
何況,吳小山他們腿上都有傷,彆說蹲馬步,連正常站立都沒辦法!
沈賓是個好人,上手段之前,已經提前讓人給幾個流氓止了血,腿受傷可以,但不能流血流死。
至於腿還能不能保得住,那就不關新城第一招待所保衛科的事情了,你都搶劫犯了,還想全須全尾,哪有那麼好的好事!
好在沈賓這人心善,知道幾個家夥的腿傷堅持不了多久,隻是銬了他們一個晚上,第二天一上班就開始審問。
再看幾個流氓,腿是一條比一條腫。
尤其是吳小山,兩條腿腫得像是發麵饃,從鋼管上放下來的時候,兩條胳膊都快被手銬扯斷了!
為了避免串供,幾個流氓都是單獨審問。
保衛科的同誌心裡門清,大白天攔路搶劫,說是和李衛民的個人恩怨,哄鬼還差不多!
同誌們的業務能力沒得說,根本就不聽幾個流氓說什麼,你們一幫人,又是砍刀又是棍棒,在李衛民同誌采購物資的路上公然搶劫,無論如何解釋,也不可能洗脫罪行!
“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說吧,把主犯說出來,或許還能對你從輕發落!”
在發現沒辦法洗脫罪名之後,大部分流氓都改變了策略。
“報告,是吳小山讓我們乾的,我們都是被他忽悠的……”
事到如今,想安然脫身估計是不可能了,兩害相全取其輕,與其大家一起死,不如找個倒黴蛋,把自己擇出去!
何況,大家也不算撒謊,讓人堵李老三,是吳小山的主意,自己隻是跟著壯壯聲勢。
既然吳小山把自己害成這樣,那還給他留什麼麵子,直接說他是主犯就完了!
說實在的,李衛民也好,沈賓也罷,並不算冤枉幾個流氓。
路是他們攔的,想要搶劫李衛民的錢也是真的。
隻不過,當時幾個家夥沒有意識到,李衛民是新城第一招待所的采購,搶劫他,就等於是搶劫公家財物!
可惜,判案講究的是證據,你說沒想到李衛民是第一招待所的采購,就不是搶劫公家財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