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老曾和陳吉仁走了,譚飛緊繃的神情終於鬆弛下來。
他閉了閉眼,隻覺得胸腔裡麵有一股說不出來的氣。
這股氣,在麵對馬春牛和馬良海還有於淑芬、馬雪花的時候,都沒有這麼嚴重!
也許,是因為陳吉仁下手實在太嚴重。
又也許,是因為馬春牛和於淑芬他們至少還有那麼一點虛偽的成分在,但陳吉仁,完全就是徹頭徹尾的欺壓和踐踏。
譚飛心裡頭的這股情緒,一直到兔子肉終於烤好,裡焦外嫩後,才終於散去。
抬頭看看天色,沒有手表,但估摸,現在應該快十二點了。
譚飛看回上山的路,這麼晚了,莊健估計不來了。
所以這兔子不用再給他留,他自個享用吧。
邊吃邊回屋繼續看本子,接下去的這些,都是“老郭”自述掙了多少錢。
比起前麵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然後加上一個“苦”字,這會兒,老郭的喜悅非常明顯。
從他掙到的錢財數目來看,他的日子應該過得非常好了。
但是越往下看,譚飛越震驚。
從兩三塊錢一隻的兔子,到四五塊錢的狐狸皮,再到後麵,他賣了幾根野人參,掙了六百多。
六百!
在物價還沒有突飛猛進的這個年代,六百塊錢的含金量,不用多說。
又往下看去,時間忽然斷了。
中間隔了三個月後,老郭才重新寫東西。
這一麵的東西,文字內容非常多。
譚飛起身,為自己倒了壺茶,回來繼續看。
以為他會說這三個月去了哪,但來來回回,他隻說他的腿可能保不住了。
如果沒了腿,巡山員也必定當不了了。
人人避之不及的巡山員,他卻是真的喜歡,不僅如此。
他還自憐自艾,稱自己雖然掙到了很多錢,卻無法堂堂正正的去花,這些錢,死後就留給他的妻兒吧。
這篇基本上都是感歎,並沒有真正的敘事,沒有說清楚他的腿到底怎麼了,也沒有說他這三個月去了哪。
譚飛一點點看下去,又翻篇。
結果這一次時隔更久,足足八個月。
“……好了,我真的是一個瘸腿的了,我的腿果然沒有保住,老夥計,這段時間發生了很多事情,我連傾訴的欲望都失去了。我現在又成為孤家寡人了。這八個月裡,我失去了我的孩子,失去了我的妻子,我一無所有了。我沒有想到他們出手這麼狠,真的可以這麼殘忍和無情,我的孩子才多大?為什麼要這樣傷害他?可是我又能怎麼辦呢?我失去了我的左腿,我連找他們報仇的可能都沒有了。”
“我決定終結我的生命,可是老夥計,你跟了我這麼多年,我舍不得把你燒掉,但是我要怎麼安放你呢?也許,把你留在我身前最愛的崗位,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些巡山員都不認識字,我無法親手把你燒掉,盼望著他們在寒冬的時候為了取暖而燒了你吧。對不起老夥計,我先走一步,你慢慢跟來。”
譚飛驚詫地看著這些文字,一點點看下去後,他立即又翻頁。
好在,下麵還有。
譚飛輕輕地鬆了一口氣。
這一次相隔的時間是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