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落英繽紛_農三代的青雲路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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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落英繽紛(2 / 2)

“自己注意安全。”

“安啦!”

徐華趴陽台上看了兩眼,朝樓下揮揮手,顧不得春華,飛快的跑了下去。

宿舍裡瞬間安靜下來,除了鐘聲,依稀可聽到炭筆劃過蠟板的刷刷聲。

還是太寂寞了啊!

如果能有個孩子還好些,但這樣對孩子又何其不公?

或許,她應該養隻狗,但十年,二十年之後應該怎麼辦?

不管了,先看書,一個人一輩子要吃的苦是有數的,不在這裡就在那裡。

還好,同她一樣心有所屬的人還有很多。

做定下一期的選刊,暮色漸合,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晚飯時候,一個人吃飯最沒意思。

看著徐華攤在床上的幾套紗裙,春華自己來了打扮自己的想法,不管怎麼說,有錢是個很好的事情,她可以帶來不少的快樂,她需要找些樂子來彌補情緒上的寂寥。

淺蘇芳鸞色的修身西洋重工大擺裙,穿上修身的紈絝,配上短筒靴子,帶上一把小型消音左輪槍,一個零錢包,永遠不變的身份證和備用金,帶上一頂千鳥格的貝蕾帽,披上鬥篷,騎上徐華淘來的二手自行車,遊蕩在校園裡。

濱海的春天來的晚,去的也疾,但這滿城的花憋了整個冬天,開的就尤其的豔,即便是海棠、桃花,也有不輸紅梅的豔麗和熱烈。

春風一過,落英繽紛。

春華不自覺的帶上笑,喝一口酒,捧一卷唐詩,看一闕宣詞,所有的喧囂都得到了治愈。

“啪”

忽然的一陣閃光,隻見紛飛的落英深處,身著西式燕尾服的程安之從花影深處走來,夕陽的光透過斑駁的樹蔭散落在他臉上,春華恍然想起原來在很久很久以前第一次去芙蓉園她就見過這個少年,當時隻覺得陽光帥,沒想到現在成為了朋友。

“這是相機?”

“相機?很有意思的名字,我們就叫它相機。”程安之微笑著走到她旁邊坐下,自然而然的拿起酒壺飲了一口。

“我們兩的愛好挺相似。”

春華有些不自在的收過酒壺,倒出些洗了洗瓶口,用沒用過的杯蓋子為程安之倒了一杯,遞給他,笑,“這可不一樣,你是有理想有抱負的有為青年,我,隻是一個俗人,掙錢,掙閒,精致的利己主義者。”

她若是有為,就會想儘辦法回憶記得住的所有一切來促進大宣的科技發展了,而不是偏安一隅,混吃等死。

程安之怡然一笑,“有趣的說法,但眾生本就是一個個獨立的個體,若人人像你,也許就能達到老子說的無為而治。”

春華對自己的評價太低,他眼中的女子聰明(懂太多,穿越福利)、豁達、如花解語。

她能理解這世間所有的不平,善良而純粹,看似柔順謙和實則內含傲骨,不流於世俗,這在當下的女子中獨樹一幟。

“你誇的我自己都覺得臉紅了!”

程安之順眼望去,隻見眼前如菡萏一樣精致清秀的女子滿臉染霞,正是風荷初綻,清豔絕倫。

心跳的飛快,忘卻了言語,他掩飾的低頭飲酒,頂著所有的家族壓力順勢出來,也成了此生心中最正確的選擇。

時光沉浮,此生此時有此時光,生而無愧!

漫天紅霞在上,遍野清芳流雪回雲,知己一二,閉眼聽聲,那年那月那日那花那霞那對青年在漫天落花中靜靜飲酒,那種閒適安寧撫平了世事的崎嶇。

終究,春華挑破了這種春風沉醉的感覺,“你是不是在追我?”

程安之驚訝的看著她,搜索著她臉上所有的表情,終究失望而平靜的說,“是啊!”

“可是,對不起,我有心上人了!”

“我知道,我還知道我本身也是你的朋友!”

春華也驚訝了,程安之一點沒有貴族子弟那樣的驕傲。

“愛情,對於我們每個人,隻是生命中的一部分。”

“喝酒!”春華是認可這種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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