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次去見法官,是因為時間長了,記不清楚,把彆的事扯在一起搞混淆了,請法官原諒他的錯誤。
申請鑒定是他的權利,法官也不便追究,問他“到期還如不能歸還,出差錯造成損失願意將下堰村砂石廠經營權進行抵償。你能把這個意思再解釋一下嗎?”
“這個意思都不懂?抵給他,當做賠償,就是這個意思。”
“沒有說明是多少數額?”
“當時還沒有生產,算不出來。”
“那就是說,不論多少?”
“你聽不懂?一分錢也是它,一百萬也是它,這回該懂啦?”
“謝謝你的指教,我懂了,也記下了。”
“有砂石廠做抵償,他還要什麼?”
“是的,證據確鑿,他就不能再有歧義了。”
“那你通知他好了。”
法官轉告邢毅,不要盯著那個所謂的體驗館,是一個才開始起步的項目,是個什麼樣子都還沒有成型,沒什麼實際意義。”
邢毅說“他久拖不還錢,弄得我精疲力竭,再也沒有精力跟他耗下去了,那砂石廠經營權就算拿過來了,我還得要重新組織生產,還不知道有沒有市場,什麼時候才能有現錢還給郎自建,我就真的說不清楚了,哎呀,希望你呢能歐幫助一下,給郎自建說清楚,給我一點時間。”
法官又見了郎自建。郎自建說“砂石廠經營權不是現錢,姓季的把這個經營權抵償給了姓邢的,等於就是一張空頭支票,姓邢的依樣畫葫蘆,把這張空頭債票轉給我,我不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嗎?”
法官解釋,你和他的借條裡麵沒有任何資產抵償的說法,所以你不用擔心,隻不過可能需要一點時間。”
法官又找邢毅“砂石廠經營權抵償給你,你可不能依樣畫葫蘆,將這個經營權轉給郎自建喲,你得還他現金喲。”
邢毅答應積極想辦法籌錢來還郎自建。
法官花一天時間歸攏材料,一天時間庭內內合議,第三天正式下達了裁定書。
拿到裁定書,邢毅帶錢去下堰村,當麵給郎自建。郎自建說“你把這事當真啦?”
邢毅笑道“你的配合力度這麼大,早就該還你了,拿著。”
郎自建拿到錢,感覺不對勁,數了一下,是四萬。
“怎麼回事,多了一萬?”
邢毅說“連本帶利呀。”
郎自建說“給你要利息?我成了什麼人了呀。”
邢毅說“砂石場經營權值多少,你知道嗎?”
郎自建說“屬於無形資產,沒有個定數,在懂經營管理的手裡,可能就很值錢,但在稀裡糊塗的人手裡,也許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