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收場?
孟璐現在也麻爪了,隻想著搏個大新聞出名,卻沒想到現了眼。
可要是這麼灰溜溜的走了,孟璐又實在是不甘心。
萬一呢?
這個念頭冒出來便一發不可收拾了。
“張楚先生,關於他們的身份,或許現在也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但是,兩位老人尋找新生骨肉的心情,我想所有人都可以理解。”
老人?
從剛才孟璐就一直稱呼這倆人是老人,看上去確實麵相有點老,可怎麼著最多也就40多歲。
到底哪老了?
“所以呢?”
“不如驗一下dna,用科學來證明,你們到底是否存在親緣關係。”
“然後呢?”
什麼然後?
孟璐一時愣住了。
“如果你說的科學證明了,我和這兩個人沒有親緣關係,怎麼辦?”
這……還能怎麼辦?
沒有就沒有唄!
“如果證明他們不是我的父母,到時候,難道不應該給我一個說法嗎?”
連著3天,因為這屁事,張楚什麼都乾不了。
損失怎麼算?
孟璐還真的被問住了。
“這個……配合兩位老人尋找他們的親生骨肉,張楚先生作為公眾人物,這不是應該的嗎?”
你要不要把剛才的屁話,倒回去自己聽一遍。
哪跟哪就應該的了?
合著抽的不是你的血。
“我也不和你多說什麼了,就按你說的,驗dna。”
成了。
孟璐心頭大喜,但是接下來張楚的話又讓她如墜冰窖。
“一旦結果證明,他們確實是我的父母,那麼,我會告他們遺棄罪,如果不是,我會告他們敲詐,同時也會起訴你們節目組,因為不實報道,對我個人的名譽權造成的損害,並且要求賠償。”
真以為張大人不懂法呢。
現在不是以前,法治社會,用法律的武器扞衛自己的權益,這一點,從當初範兵兵跟怡人公司鬨解約的時候,張楚就已經懂了。
一點代價都不付就想將這件事揭過去。
想什麼美事呢?
張楚不知道這倆人是誰給他們出的主意,跑到他跟前討便宜,總之,要是不給他們點教訓,這口氣怎麼咽得下去。
還有這個叫孟璐的,一個勁的煽風點火,真以為張大人是泥捏的呢。
倘若放在以前,鎮府司大牢裡的每一樣器具都得使遍了才行。
“沒天理了,我的娃兒要告我……”
婦女往地上一坐,號啕大哭,可半晌乾打雷不下雨,傻子也知道是裝的。
孟璐要是到現在還看不出真假的話,她真應該去看看腦科了。
“小馬,報警!”
王景華也不是個會慣著人的,一開口直接把那個婦女給鎮住了。
老百姓怕見官,千百年來概莫如是。
最終,孟璐帶著兩個人灰溜溜的逃了,不過在逃走之前,用個人的賬號在論壇上發了一篇道歉聲明。
將整件事的經過詳細的解釋了一遍。
那對夫婦的確曾遺棄過親生骨肉,在聽彆人說大明星張楚是個孤兒,而且也曾在他們遺棄孩子的孤兒院生活過,於是就動了歪心思。
想著萬一張楚要是他們的孩子,還用得著辛辛苦苦的打工賺錢,後半輩子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至於張楚是不是他們遺棄的那個孩子,他們心裡最清楚,因為他們遺棄的那個孩子兩條腿有殘疾。
“就該報警把他們抓起來,還有那個孟璐,什麼都沒搞清楚,就胡說八道,還好意思說自己是新聞工作者。”
小馬憤憤不平的。
“算了,事情解決掉就好。”
張楚不是不想讓那對夫婦付出代價,可這種事又沒給他造成實際損害,而且最重要的是,那兩個人是弱勢的一方。
一旦事情鬨大了,又會在有一幫聖母婊跳出來指責張楚得理不饒人,太過強勢。
“哥!你說如果你的親生父母真的來找你,你……”
“今天怎麼對他們,到時候就怎麼對你說的親生父母。”
原身的事,礙著張楚什麼了。
“可是,如果他們並不是遺棄,而是被彆人偷了孩子,難道你也不原諒嗎?”
聽小馬這麼說,張楚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好像也怨不著原身的父母。
但是,要讓他認陌生人,他也實在是做不到。
最好就是互不打擾。
孟璐的小作文發到論壇上,一直在關注這件事的網友們立刻將其頂了起來。
“當時看那兩人的尋親視頻,我就說不可能是張楚的父母。”
“看長相也能看出來,兩個那麼矬的人怎麼可能是張楚的親生父母。”
“依我說就該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坐牢還給他們飯轍了,那也太便宜他們了,那位孟璐就應該幫他們找到親生骨肉,讓他們照顧一輩子來贖罪。”
“樓上的,你該為那個真正被他們遺棄的孩子想想,他真的需要這樣一對禽獸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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