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便暗中調查,請來仵作驗屍,證明白裳,是因傷而死。
他再通過鄰居口述,追查至貨兒街,找到許多當日的見證人,得知事情經過。
他才知其兄,為伸張正義,卻被吳啟延帶人打傷。
此時巡邏隊,那帶隊之人,聽完白晝夜解釋,便知此事不好辦。
此事涉及鎮邊將軍府,與一名修士的恩怨,而且還牽扯一條人命。
帶隊之人深知,憑他官職,無法處置。
他以請示上級為由,好言安穩住白晝夜。
白晝夜並未胡鬨,也未為難他,隻是點頭同意。
那帶隊之人,方才如釋重負。
他留下數名官兵,他便帶人,回到巡城府,稟報自家將軍。
巡城府將軍,得知此事,心知此事,他也無法處置,便立刻交給刑部。
刑部尚書魯斌,得知此事,緊皺眉頭,向刑部侍郎許尤,單獨交代一番。
魯斌才命許尤,帶人前往鎮邊將軍府,處置此事。
刑部侍郎許尤,帶人至鎮邊將軍府,再次問明事情經過。
許尤確認前因後果,皆由貨兒街一事引起。
他便請白晝夜和吳啟延,以及貨兒街一事的五名隨從,一同前往刑部大堂。
等雙方到達刑部大堂,刑部尚書魯斌,親自當堂審問。
魯斌提審貨兒街當事人,可那位紅披風的年輕女子,卻未找到。
魯斌派去尋找的官差,也不知此女子,身在何處,好似消失一般?
魯斌又提審貨兒街,那日圍觀的十數人,以及當時巡邏隊,那名小將等人。
十數人,皆是如實回答魯斌。
他們當時,隻聽見有女子,大喊非禮。
他們也沒有親眼看見吳啟延,如何非禮那女子。
他們隻見白裳與吳啟延等人,雙方打鬥的經過。
那名巡邏小將,在刑部大堂上,親口講述,當日事情的經過,以及他處理的結果。
當日他隻見白裳,被那名女子,攙扶著離開,並未發現白裳重傷。
魯斌提問三位證人,也是白家周圍鄰居。
那三位鄰居回答,臘月一日,確實見一名身穿紅披風的女子,攙扶著白裳回家。
半個時辰後,那女子又離開白家小院,他們也不認識那女子。
那三位鄰居,次日見到白裳出門,他卻是一臉蒼白,看似有些虛弱。
他們一問白裳才知,他是出門看病。
等白裳拿藥回家,三位鄰居,再未見他出過院門。
魯斌又派人去白家附近,數家藥房詢問,找到當日看病的大夫,以及賣藥的藥師。
大夫和藥師,當堂證實,白裳所看病症,確實是打鬥受傷。
白裳所開之藥,也是跌打損傷藥,藥店有藥方為證。
白裳已入棺,那女子未找到,兩名重要當事人,都不在公堂上。
此時公堂上所有人,也不知那女子,姓甚名誰,家庭住址也不知?
官府派人,始終也未找到她,無法提她,至公堂審問。
魯斌經白晝夜同意,派人抬來棺槨,當堂開棺,為白裳驗傷。
經刑部仵作驗傷,呈報公堂,確實是臘月一日,所受之傷。
至於是不是貨兒街上,雙方打鬥之傷,引起白裳慘死,仵作也無法確認?
仵作如實回稟,白裳受傷時間太久,又早已死亡。
屍體腐爛,仵作也無法驗證,白裳準確的死亡時間,準確到幾時幾刻?
此事審問至此,貨兒街一場紛爭,倆位當事人,一人失蹤,一人已死腐爛。
既無證物,也無當事人至公堂,親口作證。
刑部也無法證明吳啟延,當時非禮那女子。
同樣既無物證與人證,也無法證明白裳之死,是由貨兒街打鬥所致。
魯斌也無法判定此案,他隻好請雙方,去後堂調解。
他本想息事寧人,調停雙方,讓鎮邊將軍府,出重金賠償白家。
將軍府自然同意調解,可白晝夜堅決不同意,聲稱不要賠償。
他隻要吳啟延,為其兄長,一命抵一命。
一方不同意調解,魯斌身為刑部尚書,也毫無辦法。
白晝夜一直很配合,也未做出犯法之事。
魯斌也不能威逼白晝夜,讓其同意調解。
鎮邊將軍府,就是一個燙手山芋。
魯斌總不能證據不足,便要捉拿吳啟延,投入大獄吧!
而且那鎮邊將軍吳雍,數日之後,便至燕京城述職。
證據不足,刑部抓其獨子,魯斌也無法向吳雍交代?
再三考慮後,魯斌當堂宣布,因物證與人證不足,刑部繼續查找證據。
刑部暫緩審案,魯斌便草草退堂了事,將此案先擱置著。
魯斌本想將白裳的屍體,停放在刑部屍房,白晝夜卻不同意。
在白晝夜請求下,先將兄長屍體,帶回白家靈堂。
他要為兄長,儘孝七日。
白晝夜答應魯斌,案件未結前,其兄暫不入葬。
魯斌當堂命人,幫其抬棺回白家,白晝夜跟隨棺槨,向白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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