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你看啊,在歐陽倩與淩岩和崔健這兩個人的交往中,杜昂為什麼可以容忍淩岩呢?那是因為淩岩寫的那本《龍吟》小說,就是以歐陽倩和淩岩兩人戀愛過程為原型寫的,並在歐陽倩和杜昂結婚不久,仍背著他暗中來往。
杜昂為了找到淩岩和歐陽倩在一起幽會的證據,還設局用針孔探頭拍下了他們的視頻。從而逼迫他和自己合作。淩岩才不得不同意把小說交給杜昂,並讓杜昂署名發表,在成了暢銷書之後,獲得了文學界的大獎。″
“你是說《龍吟》這本小說是淩岩寫的,那他就是杜昂背後的那個影子作家?“
“說淩岩是杜昂背後的影子作家似乎不太合適。因為杜昂和淩岩是簽了合約的合作人,那本小說也算是兩人合作成果,也就不存在影子作家這種關係。鑒於杜昂在文學界的名氣比較大,隻要淩岩同意小說以杜昂的署名發表,這也不是不可以。″
“你說到杜昂抓住了淩岩和歐陽倩在一起幽會的證據,是怎麼回事?我很好奇,能不能給我透露一點,他是怎麼做到的呢?″
“也不是不能說,淩岩在《龍吟》這本小說裡寫的,就是他與歐陽倩在故鄉龍舟節上兩人相遇到戀愛,後來不得不分手的故事。讓人想不到的是,分手後不久,當他再次見到歐陽倩時,她已經是杜昂的妻子了。
杜昂當時已是獲得新人獎的作家,為了參加四年後的文學大賽,急需創作出一部有影響力的作品,以便角逐文學大獎。在這關鍵時刻,杜昂從歐陽倩那裡,知道淩岩寫過《龍吟》這本小說。看完小說後,就想據為己有。於是才設計好了圈套,讓淩岩出讓了小說的署名權。″
“可這樣,名譽和地位就是杜昂的,難道淩岩就那麼容易聽命於他?″
“其實,淩岩也不笨。他也知道杜昂的真正寫作水平和差距。正像淩岩說的一樣,既然自己沒有資源和人脈,更沒有靠山。想憑創作天賦就參與文學大賽,是很不現實的,隻好在取舍中選擇自己想要的。″
“杜昂一個寫小說的作家,他又能給淩岩多大的好處?″崔曉穎似有點輕蔑地說道。“我不是對作家這一行完全無知。現在的紙質小說,就連全國著名的作家,也難以賣得出書,更不要說是杜昂了。″
黃確若有所思地說道:“用淩岩的話說,既然雙方都是各取所需,他選擇的就是想和曾經的初戀歐陽倩在一起。而杜昂看在他還有利用價值的情況下,隻好默認了他們這種關係。這也是在長達多年的時間裡,兩人可以繼續合作寫小說的原因。″
崔曉穎聽黃確這麼一說,再也沉不住氣了,有點疑惑地問道:“既然杜昂和淩岩是合作關係,是不是淩岩也參與了《火之牆》這本小說的寫作?″
“如果你看過淩岩寫的《龍吟》這本小說,你就會從小說的架構和寫作方法上發現,淩岩的小說寫作風格和在文筆運用上和杜昂完全不一樣。他們兩人雖然說是合作,實際上是各人發揮自己在某種題材上的特長。淩岩也坦誠承認,這本《火之牆》還是在小說發表後,他才知道這是杜昂獨立完成的。″
看到崔曉穎點了點頭,卻沒有再發問。黃確接著說道:“說一下那天你在杜昂家裡的情況吧。如果我沒猜錯,你在那裡長達四十多分鐘,不可能就隻說了讓他把小說下架,並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這些話吧?″
“還真的不止是這樣。杜昂在《火之牆》這本小說裡,用紀實手法抹黑詆毀我父親,就連我同學的父親都可以看得出來。我當時就質問過他,既然能把那天晚上整個過程寫得那麼詳細,那本小說裡寫的情景和過程就可能是真的,也許他當時就在現場。″
“那杜昂是怎麼答複你的?″
“他說我是在捕風捉影,說他寫這本小說,僅僅是因為小說裡的內容是以我父親被殺這件案子做原型而已,其實小說中的人物和大部分情節都是虛構的。還用嘲諷的口氣說我是神經過敏,非要在現實中找到相應的匹配人物。我氣憤不過,當場就和他吵了起來。
還有他非要讓我拿出證據,如果我要是敢在網絡上汙蔑他,就要賠償他的經濟和名譽損失費。這明顯就是惡人先告狀,我還沒有想過向法庭提出民事訴訟,卻被他倒打一耙,向我索要起名譽損失費來了,你說氣不氣人?″
“這就是你那天在工作室裡,和杜昂爭吵的真正原因?″
“如果隻是這樣,我還真打算在他把那本小說下架後,給他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隻要求他不要把負麵影響再擴散。″崔曉穎說到這裡停住了。
“也就是說,你那天和杜昂說的還不止這些?″
“對。我和你說實話吧,我還有一個問題想了解清楚,這也是他沒有寫進小說裡麵的。″
“哦?″黃確也感到了一絲詫異。
“我已經查對過了,五年前,在我父親被害那天,他曾經從一家珠寶店裡,取走了一個定做的鑽石戒指。可是從你們警方的記錄上,並沒有這枚鑽戒。
我那天最後就是問杜昂,這麼貴重的首飾就這樣不見了,既然他在《火之牆》這本小說裡,把那個女人殺人的過程和情景描述得那麼清楚,那麼,他就一定知道是誰殺了我父親,並拿走了那枚鑽戒。″
黃確看著對麵一臉憤懣的崔曉穎,為了讓她冷靜一下,從桌上端起杯子喝了口茶,摸著下巴想了想,說道:“這也是我想向你確認的另一個問題。″
“黃隊,聽你話裡的意思,你們已經找到了那枚戒指?″
“是的。″黃確示意古一明從皮包裡的物證袋拿了出來,裡麵是一枚閃光碩大的鑽石戒指。“你不想知道這枚戒指是怎麼到了杜昂手裡的嗎?″
崔曉穎眼睛放亮,隔著塑料袋摸了摸鑽戒,肯定地說道:“這應該就是我父親定做的戒指,在二十周年慶典的那天晚上,我父親送給歐陽倩的?″
“沒錯。在你們公司二十周年慶典那天,你父親從珠寶店裡拿到了這枚鑽戒後,就給歐陽倩打了電話,和她約定了晚上九點在富豪大酒店的套房裡見麵。
九點左右,歐陽倩如約來到,你父親就把這枚戒指送給了她。也許是那天公司的賓客比較多,崔健應酬也很忙。他們在房間裡並沒有耽擱過多的時間,歐陽倩在九點十多分時離開,開車回到了家裡。“
“也就是說,歐陽倩當天晚上在我父親的套房裡,隻停留了十多分鐘,她根本不可能殺害他,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