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傻柱應了一聲,然後洗漱清醒了一下,吃了點兒東西,就穿戴整齊,悄悄出門了。
淩晨兩點,正是彆人家睡的最香的時候。
周圍萬籟俱寂,非常安靜。
傻柱又是去投機倒把,所以就怕發出聲音被人知道。
所以從出門就躡手躡腳,像極了做賊的。
“媽的,這日子什麼時候是個頭?”
出了四合院,傻柱忍不住啐了一聲,眼下的日子雖然賺錢,但是見不得光。
他現在很懷念以前當大廚,帶著徒弟,每天帶點兒吃的,然後看彆人羨慕他的眼神。
那時候,在四合院裡,他算是最風光的人,哪輪得到趙晨華?
可現在倒好,四合院裡最風光的人,成了趙晨華。
而他何雨柱,一落千丈,成了見不得光的人。
傻柱搖搖頭,一路走著,輕車熟路,去了鴿子市。
鴿子市的地方很偏僻,周圍地形也複雜,小胡同交叉起來,錯綜複雜。
能在這裡形成鴿子市,原因就是怕被抓到投機倒把,一旦情形不對,能利用地形,好逃脫一點。
等到傻柱去了鴿子市,已經是淩晨三點了。
鴿子市也開始有不少人擺攤。
糧食,豬肉,甚至是衣服,手表,收音機。
一切緊俏的物資,在這裡都能找到。
不過價格肯定高不少。
鴿子市沒有彆的地方的嘈雜,大家都很安靜。
黑漆漆的,如同鬼市。
畢竟做的是投機倒把的生意,所以眾人也都形成了默契。
比如買賣雙方,都不打聽對方的身份,更不要看清楚對方的長相。
想要買什麼,自己看清楚一個大概,然後商量價格。
合適了,就開手電筒看貨,不合適還是摸黑,誰也就當沒見過誰。
而且,每個來的人,都包裹的嚴嚴實實,隻露眼睛不露臉的那種。
這樣下來,偽裝的外表,加上黑暗的環境,就算是熟人,大概率走個麵對麵,都彼此認不出來。
不過,也有例外。
就像傻柱,他這人養成一個習慣,就是走路大大咧咧的,喜歡擺一個氣勢出來。
所以他一出現在鴿子市,就讓人給認出來了。
而且認出他的人還不少,一個是卷毛旁邊的人,他們都在鴿子市混飯吃,自然相互熟悉。
這人也知道卷毛跟傻柱有過節。
所以看到傻柱的第一眼,就戳了一下卷毛“傻柱來了。”
“這家夥不是威脅過你,你打算弄他嗎?”
“怎麼樣?做個局?”
做個局是他們這些混鴿子市的人常說的,是準備要坑人了。
卷毛看了一眼傻柱,冷笑一聲搖搖頭,說“先不忙。”
“這傻子一頭紮進來,也不懂裡麵的門道,所以就從老虎那邊倒騰一點兒票,也不多,就算抓到,也沒多大罪。”
“不值當動手,再等等。”
過年的時候,他被傻柱給威脅過,這仇他一直記著呢。
隻是報仇不能不痛不癢,要坑,就要坑一次狠的。
最好是讓傻柱進去個年,這樣才能解他的心頭之恨。
想到這裡,他看著大搖大擺走在鴿子市裡的傻柱,唇角勾起一抹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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