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超對大家說道:“各位,真對不起!”直接一個九十度鞠躬。
“給大家帶來不便,實在對不住。我們剛剛創業,發生這個事,也不是我們超市的本意。我們也是受害人……”
“你們的事跟我們有什麼關係,你是受害人就能賣假貨害我們?”
“就是,這跟我們沒關係,我就要賠償,你們看著辦吧!”
易超努力安撫道:“大家都冷靜一下,我沒說不賠償。我隻是想說,是我們太年輕,被彆人騙了十萬塊。請你們體諒一下,我們也不容易。我們會按雙倍價格賠償你們,怎麼樣?”
回頭詢問了一下李雅。
李雅上前說道:“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增加賠償的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也就是賠付正品商品價格的兩倍。
而十倍賠償,是食品安全法對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並造成食品安全惡劣影響的判罰。據我了解,超市的食品沒有問題。”
“憑什麼隻是兩倍?我來回都是打的來的,路費都花了幾十塊。”
“就是啊!我已經對你們超市失去了信心,我不光要賠錢,還得返還我衝會員的錢。”
易超一看勢頭不對,立馬承諾道:“來往路費我們報銷,剛才幾個供貨商你們也見過,他們的貨是可以保證質量的,這個你們可以放心。
如果你們想退會員,我們當然可以滿足。但是路費都花了,何苦又把會員退了?
兩倍的賠償,按現金或者雙份正品商品,你們自己任意選一種。當然,活動承諾的折扣依然有效。
在此基礎上,我們額外贈送一百代金券,另外加上五十元的來往路費。你們看,我們是很有誠意解決問題的。”
有幾個人依舊不滿,也有人開始動心。
李雅察言觀色,看出一位阿姨對補償方案相當滿意,當即再推上一把,說道:“阿姨,我說一句公道話吧,超市就按三倍賠償,這樣大家總該滿意吧!”
暗中示意易超答應,見他為難的點頭,接著說道:“三陪賠償已經是比法律規定的還要高一些,還有那些次品,你們自己處理掉,也免得你們拿過來換,我們以購物小票為準。”
“我要十倍賠償,否則我就投訴你們,在網上把你們曝光。”還有人依舊堅持高額賠償。
“算了吧,我覺得他們很有誠意了。如果他們真的是被人騙了,我看還是體諒一下他們年人。”
剛才那位阿姨果然主動開口退了一步:“來,我帶了小票,東西也帶來了,這些就還給你吧。”
易超心中一鬆,立馬招呼三名員工按照單據上的商品,每樣拿了三份給她。
有人帶頭,大家也就陸續去領賠償商品。
唯一兩位五十出頭的男子,堅持要求十倍賠償。
李雅當即嚴肅說道:“超出法律規定範圍的,你們這個已經屬於敲詐。”
不等男子繼續說話,李雅搶先說道:“實際情況,超市也是被動大意造成的,沒有主動上的意願。出現問題的商品,總共不過千元。我們寧可接受罰款,也不會被你們要挾。”
悄悄告訴易超:“他們是專業打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