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兩個根本不把原身當人。
而原身曾跟肖淑紅求助過,可肖淑紅怎麼做的。
在肖淑紅這裡,殺了她爹媽都能忍,彆人騙她錢財傷害她的感情也能理解。
所以親生女兒被丈夫打幾下,這也正常的很。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婆家折磨你,肯定是你這個媳婦做的還不夠好。
所以無論你在婆家遭遇什麼,隻要你夠隱忍,就一定能夠化解一個家的矛盾,一定能夠感動丈夫婆婆,一定能夠獲得幸福。
在肖淑紅十年如一日的調教下,原身本就被養成了討好型和付出型的人格。
她害怕彆人的否定和拒絕,渴望得到彆人的認可和欣賞,並且會不自覺的去討好彆人,覺得拒絕彆人就會內疚感爆棚,尤其是來自於親生母親的吩咐,她從不敢說一個不字。
所以無論程家母子倆怎麼折磨她,她都默默忍耐了下來。
這樣一來,程家母子倆自然就更過分了。
不過一年時間,就把原身折磨成了皮包骨。
期間原身曾經懷過一次孕,但是程家找了個有經驗的農村老產婆看了。
產婆說是女孩,程家就不想要了。
他們自然不會帶原身去醫院墮胎,直接一棍子下去,就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了。
肖淑紅知道這一切後,也是默認的。
在她看來,生孩子是女人的本分,能生男丁的女人才是好福氣,所以程家把她這胎女孩打掉了,那還是為顧陌好呢?
至於傷身體?
不存在的。
哪個女人年輕的時候不流幾個啊?正常的很。
最後,原身就這麼被折磨死了。
女兒都被打死了,死的那麼慘,肖淑紅也沒有責怪程家。
原身幾個哥哥憤怒的去找程新建算賬,程新建就跪在肖淑紅麵前一通哭,肖淑紅就原諒了,表示不報警,也不準幾個兒子報仇,隻要求把女兒骨灰帶回去。
原身活著的時候一輩子被親媽安排的明明白白,沒有得到應有的社會地位和尊重。
死了也沒有逃掉被安排和壓榨的命運。
因為肖淑紅把她的骨灰拿回去配冥婚了。
她骨子裡始終認為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和奴隸,女人即便死了也一定要有個男人陪伴。
很多人可能都會覺得不可思議,都什麼時代了,竟然還有冥婚這種陋習?
然而事實卻是,這個時代不僅有,而且還是普遍存在的,包括一些大城市。
販賣屍體、掘墓盜屍、殺人販屍的新聞屢見不鮮,冥婚介紹所的小廣告電線杆上也隨處可見。
城裡都這樣,在農村自然就更不認為這有什麼了。
所以肖淑紅是發自內心的覺得她真是個好母親了,女兒死了都在為女兒考慮,讓女兒到了地下也有個伴兒,不孤單了。
原身和程新建兩個人還是沒有領證的,包括程新建之前那個老婆,其實也沒有領證。
在法律上來說程新建還是個單身男。
在原身死後,程新建還在城裡又娶了一個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