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財錦鯉獵戶嬌妻超旺夫!
最終,此事終於順利推進。
公布官方數字,寫明了此事的意義和必要性,然後下了旨,
一個是獎勵生女,各府縣均專設‘坤金’,凡民間生女,百天後獎勵紋銀二分,自此後每年生辰月,均可攜女至縣衙領取紋銀一分,連領三年,另,凡有伐害親女者,除依律處置外,其父母坐,其子終生不得科舉。
這是為了杜絕很多地方的惡毒民俗,溺殺女嬰之類的。當然也會有相應的考核和監督製度。
二是鼓勵喪、和離、被休等婦人再嫁。
三就是原有的鼓勵嫁娶了,在唐時錦的堅持之下,終於把年齡定到了十六,也就是說十六沒訂親才會麵對官媒的介入。
有人憤憤的表示,你不是說人口少嗎,那為什麼又把年齡定這麼高?
唐時錦直接拿神醫穀說事兒,女子年齡太小生育時太過危險……換句話說,你那是拔苗助長急功急利,我這個嫁的晚但是生的多,長遠來看更有利。
反正就是吵吵嚷嚷,沒完沒了。
哪怕桃六郎和辜東陌、溫擷秀等人,全都寫了文章,仍舊沒能壓過種種口誅筆伐,“我不聽我不聽反正女子改嫁就是不對”的傻逼們,那些自以為正義的搖旗呐喊,讓吃了最大虧的陸可進都有些火大。
真他娘的聽不懂人話啊!!
但不管怎麼樣,總算是下了旨。
之後,唐時錦又去了一趟萬歲宮。
安兒一直待在那兒,朝上的事情,反複的拉鋸,唐時錦所做的努力,她全都跟這些人說了。
而且,京城中永遠少不了聰明人,太妃們這事兒一提出來,就有不止一人嗅到了味道。
先是有女兒或者妹子在其中的官員上書,請求親人歸家,之後,身在外地的懷忠侯也寫了折子回來乞君恩。
當然,也有很多有家,但是家人不在京城,家裡還沒得信兒,或者裝作沒得信兒的,唐時錦全都叫人通知了,有信兒的也都捎過來,若家人真的不願意接的,唐時錦也全都讓安兒跟她們說了,並沒有隱瞞。
所以唐時錦一去,姑娘們看她的眼神兒都是潮濕的,嚶嚶嚶的。
這些日子,她們吃的飽,穿的暖,還有太醫幫著調養身體,身體和心靈上的傷,都在漸漸的治愈。
而以救世主的姿態,強勢出現的唐時錦,本來就會被她們崇拜和感激,更何況,這個人還是一個九五至尊的皇帝?
愈是柔弱者,愈是慕強,這是必然的。
然後唐時錦把她們聚起來,再聊了聊,若有願意歸家的,可以送她們歸家,若有願意嫁人的,禮部可以代為操持,有人求娶的,可以從萬歲宮發嫁。
但有一條,不為妾。
這些日子,也足夠各人想明白了,她現在不過是正式再說一次。
唐時錦道“你們不用擔心,你們出嫁之後,若有難處,可以遞帖子進宮見我,我會照應著你們的。”
這話一說,眾女又不由得紛紛紅了眼晴。
她們是宮妃出身,哪能不知道唐時錦願意見她們,意味著什麼,這一下子,最後的顧慮都消了。
一邊說著,就有一個姑娘,小心翼翼的湊過來,抱住了她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