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徐華宇回到宣傳室上班,又被鄧祥傑叫去罵了一頓,說領導批評宣傳部的宣傳工作沒有做好,沒有創新工作。
鄧祥傑要求徐華宇把這周的工作內容和下周準備乾什麼寫出來,下班前交給他。
另外,還要讓徐華宇每周在《臨海日報》上五篇稿子和在《嶺南日報》上一篇稿子。
“那經費呢?”徐華宇問道。
行有行規。
以前要在上頭的刊物上稿子的話,要給相關刊物的編輯或記者送點辛苦費,要不然人家憑什麼刊登你們縣的稿子?
“什麼經費?”鄧祥傑冷笑道,“有什麼文件寫發稿子要經費的?你以為是買刊登費嗎?這是不對的,是錯誤的。”
徐華宇沒有出聲,你鄧祥傑有本事跟那些刊物的記者說一說,看人家還理不理你?
這麼多年,讓人家刊登你們的新聞,就要你們出點小錢,幾百塊就行了。
但你說憑自己的本事刊登,不給錢,那就憑你自己的本事去發表了,不要找人家編輯和記者就行。
鄧祥傑繼續說道“如果你沒有本事完成,那就是你的失職,你不配在宣傳室工作。”
徐華宇還是不說話,鄧祥傑想打壓他,有的是理由。
突然,徐華宇想鄧祥傑會不會像趙達那樣,把他打發到縣電影公司工作,讓他就這樣虛度時光。
鄧祥傑陰聲說道“徐華宇,我給你一個星期的時間完成任務。如果你完成不了,到時不要怪我們宣傳部的領導班子狠心。”
徐華宇回到宣傳室,越想越生氣。
可他現在沒有辦法,隻得走一步算一步了。
下班了,徐華宇正想去飯堂吃飯時,賀佳走了進來。
“華宇,常務交代你的工作任務,一定要加快完成。”賀佳大聲地說道。
“我努力。”徐華宇知道這種任務是無法完成的,人家上麵的記者也不會鳥他。
如果是寫一些有用的材料,還有希望發在刊物上,但寫頌歌式的文章,刊物是不會無緣無故地采用。
徐華宇以為賀佳就要離開時,她小聲地說道“我剛才聽鄧祥傑說,如果你完成不了刊登的任務,就要借機把你調去縣電影公司。”
“他至於做得這麼絕嗎?”徐華宇冷笑道。
“你是怎麼得罪他的?”賀佳奇怪了,“連範常委也站在他那一邊。”
徐華宇小聲地說道“賀部,你不用管了,這件事情的水非常深。”
賀佳見徐華宇這樣說,也不多說,讓他小心一點。
連範中理都支持鄧祥傑打壓徐華宇,賀佳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鈴鈴鈴。”徐華宇的手機響了,是莫景山打過來的。
“景山。”徐華宇接聽電話。
“華宇,是你找人把我調到縣刑警隊嗎?”莫景山奇怪地問道,“剛才我們所長跟我說了,讓我明天一早去縣刑警大隊報到。”
縣公安局管著刑警大隊和基層派出所,所以他們要互調一個人的話,是不難的。
就好像當時要把趙達調到縣電影公司,也是很容易,都是同一個係統的內部工作調動。
徐華宇點頭說道“是的,我找了人,沒想到她真的這麼快幫我解決這件事情。景山,你現在縣刑警大隊,應該方便幫我查點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