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曾樂海不以為然,畢竟現在他已經花這麼少的錢買了這一塊地,現在隨便轉手都能賺一大筆錢。
有人找到他,說花一千萬買這一百畝地,他不肯。
現在隻是開始,估計再過兩三年,能賣到兩千萬。
這裡是市區啊,怎麼弄怎麼賺錢。
本來他跟潘玉朗說好的,先弄工業用地,遲點弄商業用地,想蓋什麼住宅樓都可以。
可惜的是,潘玉朗出事了,他隻得到時再想辦法。
且他在省裡也認識人,這邊的市領導靠不住,那他找省領導。
徐華宇再牛也是一個區的領導,還能厲害過省領導嗎?
因此,沒有過多久,曾樂海就把這三百五十萬交了。
他以為交了這錢,就可以完事,但他小看徐華宇了。
沒有過多久,手下就過來跟曾樂海說,相關部門讓他們開工,還要讓他們簽訂相關項目監管協議。
那協議拿過來了,曾樂海叫律師一看,說如果曾樂海簽了這個協議,會有很大的麻煩。
裡麵寫了,兩年之內,樂海公司要投資2個億。
兩年建產投產後,第三年不算,第四年的年產值要達到1個億,年稅收1000萬。
如果達不到的話,樂海公司要補夠,要不然,政府就要收回這一百畝的地。或者這一百畝的地按照現在正常地價補償。
現在的地價多少錢呢?隻要查一查就知道了,要幾十萬,也就是說要幾千萬,你說曾樂海會同意嗎?
因此,曾樂海馬上跑到省城找相關領導,可人家一聽說是新城區的徐華宇,也推說他們不方便出麵。
曾樂海奇怪了,詢問徐華宇到底是什麼牛人?
人家暗中告訴他,能不惹就不要惹,惹上沒有什麼好果子。
且這次樂海公司跟人家新城區簽訂的合約裡麵,說好是要投資這麼多錢,交那麼多稅的。
現在人家要求你們這麼做,也是沒有什麼問題。
隻不過以前的協議裡沒有寫明白,現在要寫明白而已。
人家也會說,當時是潘玉朗徇私,與樂海公司簽訂這種不平等的合約,誰也不敢說什麼。
在這個情況下,人家哪敢出麵呢?
徐華宇連戚光的臉都敢失,你一個小商人算得了什麼呢?
曾樂海見沒有辦法了,乾脆躲起來不管了。
反正地是他的,隻要他不出麵,過幾年之後,這地就能賺大錢。
曾樂海根本沒有投資建廠的願望,隻不過是想買下這塊地,等以後再賣掉賺錢而已。
可是,曾樂海的想法是好的,但人家哪會讓他如願。
沒有過多久,國土局就起訴曾樂海了。
因為人家要求你在限期投資建設,還要簽訂監管協議,曾樂海不出麵躲起來。
現在人家就用這個方法來對付你了,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樂海公司的副總經理拿到這個法院的傳票,就立即向曾樂海彙報。
曾樂海慌了,如果經過法院判決,那塊地不屬於他的話,他以前的美夢就會破碎。
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