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風光!
歌還在唱著,老板卻已經處在呆滯的狀態中,過了幾秒鐘後,他整個人像是被一道電流通過,渾身激靈了一下,這才回過神來,隻是看向淩平的眼神已經帶上了震驚之色。
先不說彈的怎麼樣,唱的怎麼樣,光是這首歌就太他媽的牛逼了。
曲調裡儘是滄桑又悲傷的意味,歌詞間流露的又是流浪、故鄉、愛情的意象,令人情不自禁就會沉醉進去。
知道當年《同桌的你》有多火嗎?幾乎橫掃大學校園無敵手!
那時候,哪個男生不想長發飄飄,然後拿著吉他坐在草地上好好悶騷一把?
路過的妹子有一個算一個,魂都能給你勾走!
可這麼牛逼的歌不應該默默無聞啊!
老板也算閱儘千帆,但他可以對天發誓,絕對沒有聽說過這首歌。
01年是個特彆的年代,搖滾、流行等各種音樂形式已漸趨成熟,並在華語樂壇開花結果,各有一批擁躉。
但要論哪種才能擊中文藝青年那顆悶騷的心?
民謠,必須是民謠!
而此時,歌曲還在繼續。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要賣掉我的房子
浪跡天涯……”
一滴淚不知不覺已藏在了眼角,淩平沉浸在情緒中,久久無言。
唉,那就和過去好好告個彆吧!
“這首歌是誰寫的?”老板一把抓住淩平的手,有些急聲問道。
臥槽!
淩平猛然驚醒,怎麼一不小心順口唱了一首宋胖胖13年才會問世的歌?
這算什麼?
泄露天機?
不會短壽吧!
淩平默默看了看天,心裡已經把各路神仙拜了個遍。
他再一轉頭,看到老板狂熱的樣子,直接嚇了一跳。
這是打算去找原創者朝聖去嗎?
可宋胖胖應該還在讀初中吧!你就硬說這歌是他寫的,他也不敢認啊!
不過淩平很快就冷靜下來,然後十分無恥地給了個出人意料的答案“我寫的。”
“對不起了宋胖胖,隻能暫時委屈你一把,等哥發達了一定帶帶你。”淩平暗暗想道。
“你?”
老板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搖了搖頭“你個小屁孩才多大,寫的出這歌?光看歌詞,原創者至少都30了吧。”
“你……不行!”
“誰說年紀小就不配寫歌了?我早熟不行?彆看我年紀小,可是談了三個呢!你行嗎?”淩平不服氣地說道。
“三個?”老板悚然一驚,現在小孩都這麼猛嗎?
這世界太不公平了!
旱的旱死,澇的澇死。老板心裡隱隱作痛,想我皮特周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到現在都還是處男呢!
一時間,淩平在他心中,竟從麵目清秀直接變為了麵目可憎。連帶著看淩平的眼神都不好了。
“先說好,我可不喜歡男的。”淩平搓了搓手臂,又補了一句“同性也算非禮!”
“呸!”
皮特周真想吐血,你個小屁孩在女人上背刺我,現在還想在人格上侮辱我呢!
他冷哼一聲,傲嬌問道“你家裡人做音樂的?”
皮特周到現在都不願意相信這歌是淩平寫的,他更願意相信淩平是家學淵源,這首歌搞不好是淩平冒頂家裡人的創作。
“錯了,我爸是木匠,我媽是農民,我家就我一個懂音樂。”
淩平站起身,將吉他放在桌上,轉身轉悠了起來。
皮特周見他不像說假話的樣子,也是坐在原地,陷入沉思,臉色急劇變幻起來。
“這把能便宜一點嗎?”淩平指著展櫃上其中一把吉他問道。
皮特周循著他的手指看去,標價三百二,隻能算初學者用的吉他。但淩平剛才的吉他技術明顯是浸淫多年的樣子。
“你把剛才那首歌的作者告訴我,我送你一把吉他,怎麼樣?”皮特周像在蠱惑未成年一樣。
“唉!”
淩平歎了口氣,為什麼我買個吉他都這麼難?要知道就不裝逼了!
“這歌真是我寫的,這樣的歌我還寫了很多。”
經曆了最初的羞恥之後,淩平已經徹底不要臉了。
一時抄歌一時爽,一直抄歌一直爽!
來,讓爺翻翻牌子,這會兒該輪到誰了。
哦,是你呀,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