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博文臉上一僵,尬笑一聲“當然是拍東西。”
淩平沉默一下,勸道“你拍的東西我看了,確實不錯,唯一的缺點,就是差在故事性。”
“當然創作這個東西多磨磨也能寫的不錯,再想有突破就得靠天分了。其實你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改編彆人的文學作品,不過你一點名氣沒有,人家也未必會授權給你。”
“俗話說小紅靠運,大紅靠命。你用現在這種笨功夫,想混出頭實在千難萬難。一萬塊錢現在看著很多,真要拍片子兩下就沒了,到時候你又要回到從前那種狀態。”
馬博文沉默了,半晌,方才幽幽開口“那你覺得我該怎麼辦?”
淩平靠著椅背,慢悠悠說道“要我給建議,其實也是老生常談。但我覺得吃飽飯,再做事,是自古以來就顛撲不破的道理。”
“你想堅持你的夢想,就要有穩定的收入給你持續補充彈藥,不然這種隨時麵臨斷頓的情況,某種意義上也會影響你拍攝的狀態。”
“所以……你有沒有想過掛靠到公司下麵做事嗎?”
“掛靠?”
馬博文一愣,他不是第一次聽到這個詞,說的直白一點就是收編,自己身邊好多同行最終都走上了這條路。
堅持理想與麵對現實,說不上誰好誰壞,都隻是人生的一種選擇罷了。
在拍這個廣告之前,馬博文差一點就要麵對現實了。可是賺了這一萬塊,有了彈藥之後,他奔向理想的內心又開始蠢蠢欲動。
馬博文想了半天,搖了搖頭“我還是希望自由一點。”
淩平淡淡一笑“我可以認為你現在的主要矛盾,是在創作自由與服從公司這兩個方麵對嗎?”
馬博文沒說話,頓了幾秒,點了點頭。
“如果有一家公司能夠給你足夠的創作空間,並且給你充足的經費,你會不會考慮?”
馬博文苦笑“那公司是傻逼嗎?這麼離譜的條件怎麼可能答應。”接著,他表情一變,語調一揚“臥槽,你不會是說你們吧!”
經過幾天的接觸,馬博文已早就知道淩平是壹心娛樂的老板這件事。
淩平壓了壓手,示意對方淡定“也不是完全沒有條件。說實話,我很喜歡你拍出來的東西。但是你要證明你的實力,光靠一部廣告可不行,更何況腳本都是我的。”
“這部廣告如果火了,後續肯定會有更多廣告商找到我們,我需要和你簽三部廣告的片約。如果後續反響都不錯,壹心娛樂歡迎你的加入。”
“我可以做出我能夠保證的最大承諾。第一就是創作自由,給你一年一部戲,成本在五十萬以內,但是劇本要給我先過目。”
“如果不行,我也可以給你劇本和資金,按你的方式來拍。”
“多少?”馬博文驚訝地站了起來“五十萬?”
他腦子有些發懵,至於淩平後麵的話,已經聽不進去了。
五十萬……五十萬……創作自由……
馬博文腦子裡此刻已經被這幾個詞給裝滿,他心想老子這輩子就沒打過這麼富裕的仗呢!
有個事業編讓你天天玩,誰他媽願意自己一個人瞎混啊!
搞藝術的談硬氣,說到底不過是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罷了。
馬博文真就想當場斬坤頭,燒黃紙,納頭便拜。
但很快他就發現了一個悲傷的事情——哥們兒還沒轉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