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可以養老卻無奈出道!
王珂好不容易找到顯擺的機會,劈裡啪啦跟王潛說了一堆的大道理。
王潛輕聲一歎,看來女兒的日子還是過的太好了,也太年輕了。
很傻很天真!
而她也不好說什麼,因為女兒大了,很多東西需要她自己去認識,而不是王潛強行灌輸。
就算他灌輸的再多,也不會有用!
兩人說了許久,王珂忽然說道“爸,再過一兩個月我們女團就要解散了。”
這個王潛知道,他道,“解散之後有什麼打算?”
王珂聞言回答,“近段時間有不少經紀公司找我。”,說完語氣一頓,再道,“不過我都沒有答應。”
“我想解散之後,自己成了一個獨立工作室。”
娛樂圈中,許多火起來的藝人都會選擇成立獨立工作室。
因為,獨立工作室等同於個人公司,掙到的錢都是自己的,不用分給曾經的簽約公司,亦或是不用需要完成與簽約公司簽訂的合約條款。
總之,就是自己成為老板,而不是打工人。
當然,有利也有弊。
那就是如果自身的能量不夠大,離開了簽約的娛樂公司,很可能接不到好活。
至於為什麼成立工作室,而不是成立公司,同樣是很簡單的問題。
簡而言之,獨立出來,自己本人都不好發展,更彆說成立公司簽約其他的藝人。
這兩者,就好像是小作坊與大企業一樣。
小作坊雖小,卻也能稱之為公司,隻是規模小不好意思而已。
明星的工作室亦是小作坊,所以稱為工作室,而不是公司。
當然,也有藝人成立工作室後,就算發展的不怎麼樣,也會成立公司。
這些藝人成立的公司,如同那些心黑的小型的代工廠一樣,所得的營收基本都是從人工上扒下來的。
那些藝人成立的小公司,仗著供大於求,也就是想要進入娛樂圈的人遠遠大於娛樂圈的市場,紛紛指定極為苛刻的合約。
比如說,一家小公司的簽約藝人,沒有工資,沒有補助,什麼都沒有,然後如果接到工作,需要跟公司91分成,甚至說9505分成。
公司拿9成,藝人1成。
就這種藝人沒有工資,乾了活也隻能拿1成或者05成的合約,在娛樂圈大行其道。
這種現象,就好像那些黑心代工廠一樣,明明那些老板剝削的都是人工差價,這樣的工廠不僅能活的很滋潤,還很多。
雖然,確實是因為人多,那些工廠才敢如此有恃無恐。
但這顯然很資!
顯然是沒有相應的法律或者監管維護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
娛樂圈的黑心合同亦是如此,反正想要進入娛樂圈的人很多,那些黑心公司將各種苛刻的黑心合同直接擺在明麵上,一副愛簽不簽的態度。
那麼多人想要進入娛樂圈,你不簽,自然有人簽。
一番內卷,那些公司也就越來越黑。
這個道理,同樣就像外麵員被平台壓價一樣。
開始的時候,一段路程,外賣費8塊。
然後,平台想要多賺,同樣的路程,平台後台是8元,隻給外賣員5元的外賣費。
這種情況,凡是三觀正常的正常人,都不會不樂意。
可是,有的人就算被平台坑走了本來就屬於他的外賣費,他也乾的津津有味。
怪罪這些人呢,他們就說他們缺錢,不妥協活不下去。
然後,就開始卷起來,越卷越被平台壓價!
這又是何必呢?
這又怪的了誰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換做有點血性的人,就算是活不下去,也不會妥協!
因為,隻要妥協了,就得不停的妥協,最終害人害己!
雖然生命很寶貴,但是不得不承認那些帶頭卷起來的人,都該死!
因為,這些人不僅是老鼠屎,更是害人害己!
本來,有血性的人,活不下去,寧死也要抗爭。
如果抗爭勝利,那就是相關行業萬萬人的福音。
按照一般情況,凡是抗爭的人就算勝利了,最後也不會有一個好下場。
縱使如此,人家也要抗爭。
換言之,他們是為了自己嗎?
是為了同行業的萬萬人!
老祖宗有句古話。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縱死無悔!
可是,就是有人願意帶頭卷!
那些人說的再好聽,說出再好的理由,賣的再好的慘。
終究,還不是自私自利!
那些人帶頭一卷,卻是活下去了,可害的乃是萬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