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雅又看了看被秋銳鋒放在辦公桌上麵的那塊口香糖,眼睛裡麵都是不服氣的神情。
也正是如此,譚雅對秋銳鋒所下達的那個暗中跟著丁哲,幫助他做事情的的命令也就沒當回事。
……
再說丁哲,他離開了這個部門之後。
先是站在路邊望了望城市夜晚的燈光,隨即又自言自語起來:“找我問為
什麼回寧海,我特麼的哪裡知道,都是老家夥安排的。”
想到這裡,丁哲皺了皺眉頭,然後拿起手機來,發了一條信息道:“老家夥,你讓我回寧海,該不會就是要和那個林傲蕾結婚吧?”
嗖!
老家夥很快就回了一條信息:“記得你在島上的時候經常念叨著,說要回去找一個小女孩報恩?”
“是啊。”丁哲一愣,長歎了一聲。
而忍不住地,思緒卻回到了八年前。
八年前的時候,他高三畢業,正在準備著高考衝刺,哪知道,父母卻因為破產而雙跳樓。
他本人更是被一大群混混騷擾追殺。
一個原本含著金湯勺出生的大少爺,竟然成了流浪漢。
孤苦伶仃,無依無靠。
嘗儘了人間冷暖。
一天晚上,他在天橋的遍體鱗傷。
丁哲原本就饑寒交迫,又被人打的滿身是傷。
悲從中來的他,便想到了要結束自己的生命。
因為他覺得,隻有死,才能和父母團聚。
而這個時候,路邊經過了一輛汽車。
汽車輪胎在經過一個水窪的時候,把裡麵的水噴出來,弄了他一身。
氣急敗壞的丁哲破口大罵。
哪知道,哪輛轎車停下來,裡麵走下
來一個女孩。
丁哲記得那個女孩穿著一件白色的長裙,披肩發,容貌聖潔的猶如天使一樣,她站在路燈
而當時饑寒交迫又渾身是傷的丁哲已經是油儘燈枯了。
所以一見到那個女孩就昏倒在地。
等到他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住進了醫院。
是女孩把他送到的醫院。
並且讓他住進了最好的病房。
女孩一直陪著他,直到他傷好出院。
在丁哲的心裡,女孩就是上天派來拯救他的天使。
當時隻有十九歲的他,立刻就愛上了女孩。
隻是在女孩陪伴他的時間裡麵,他一直沒敢詢問女孩的名字。
因為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女孩。
隻是在臨分手的時候,他向女孩要一個禮物。
說是若乾年後,他一定會回來感謝女孩。
而當時女孩略作遲疑,便把自己的一個發帶摘下來送給了丁哲。
想到這裡,丁哲從懷裡掏出了一個天藍色的發帶。
那發帶上麵還帶著一根女孩的頭發。
多少年來,丁哲在全球各地,叱吒風雲。
可是,他一直沒能忘記的,卻還是這個女孩。
而女孩的發帶,他卻一直隨身攜帶。
想到這裡,他拿起手機問道:“老家夥,你的意思是,林傲蕾就是那個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