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痛不如短痛。
趁著他兒子還小,對母親的記憶還沒那麼深刻,快點離婚,對他兒子的影響還小一些。
他爸媽早就勸他離婚,隻是他不肯答應而已。
今天,見他態度鬆動了,怕他反悔,立刻讓律師給他送來了離婚協議書。
沒下決心時,他左右搖擺、左右為難。
下定決心之後,他心裡反而痛快了。
世上離婚的人那麼多,人家不都過得好好的嗎?
人家可以離,他也可以離!
離了婚,他小舅子就再也沒有資格到他家來住,他們一家,也再也不用為了他嶽父、嶽母和小舅子吵架了。
他越想,離婚的心思越堅定,冷冷的將他嶽父、嶽母說過的一些荒謬的話說了一遍:“我現在,想到他們就惡心,我再也沒辦法管他們那樣自私自利、蠻不講理、三觀不正的小人叫爸、媽。
你什麼都不用說了,我爸媽說了,你今天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以前我和他們買給你的那些首飾、衣服,你都能帶走。
如果你今天不簽字,咱們就法庭上見。
你要記得,咱們結婚之前,是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書的,按照協議規定,不管是我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和你沒關係,你隻能淨身出戶,我和我爸媽送你的那些首飾、衣服,你全都保不住!”
陶彥慧傻住了。
是的,她是簽了那種東西。
她當然是不肯簽的。
可是,她出身貧寒,如果她不簽,她公婆就不允許她和她丈夫登記結婚。
當時,她覺得很屈辱,可她安慰自己,雖然簽了婚前財產協議書,她就拿不到薛家的財產了,可是,隻要她生了孩子,她的孩子就是薛家的繼承人。
她的孩子繼承了薛家的財產,和她拿到薛家的財產也沒什麼區彆。
於是,她同意了。
薛朝文很愛她,哪怕他父母百般阻撓,薛朝文也執意要娶她。
薛朝文那麼愛她,她從沒想過,薛朝文會變心,會和她離婚。
有了兒子之後,她更加覺得她地位穩固,覺得哪怕簽了財產協議書又怎樣?
隻要她熬死了她公婆,她照樣是薛家的女主人,薛家的一切,將來都是她和她兒子的!
可是,還沒等她熬死她公婆,薛朝文就要和她離婚了!
離了婚,她就不再是薛家的女主人,就沒辦法住在豪宅裡,享受薛家的一切了!
“不,我不離婚!”她撲過去,抓住薛朝文的手臂,哭著說,“朝文,我知道錯了,以後,我聽你的,我不讓我弟弟再來我們家住了,我們不離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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