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那麼多年、用命來疼的兒子沒了,她幾乎瘋了,病倒在床,一病不起。
她纏綿病榻兩年多,直到忽然有一天,她婆婆帶回家一個孩子,說按照他們老家的說法,想要他們自己的孩子,就收養一個孩子,收養的這個孩子會把他們自己的孩子給帶回來。
她其實知道,這個說法,並不適用於他們家的情況。
她婆婆所說的想要自己的孩子,就收養一個彆人家的孩子,讓那個孩子帶來他們的孩子,是那些不孕的夫妻,自己不懷孕,收養彆人的孩子,可能就懷孕了。
人家是不孕,她不是不孕,她是孩子被人偷走了!
可是,當時她已經瘋魔了。
她想,萬一呢?
萬一真的如同她婆婆所說,收養這個孩子,可以把她自己的孩子帶回家呢?
於是,她同意了。
她收養了她婆婆帶回家的孩子,那個孩子,就是時明畔。
時明畔的親生父親是他丈夫的族弟,外婆和她婆婆是表姐妹。
也就是說,時明畔既和她丈夫有血緣關係,也和她婆婆有血緣關係。
不但如此,時明畔的親生母親是她的發小閨蜜。
時明畔和他們一家有這麼多的關係,不算是外人,而且,時明畔小的時候粉妝玉琢,玉雪可愛,秀氣文靜的像個小女孩兒,很合她的眼緣。
於是,她把時明畔留下了。
最初,看到時明畔她就想到她自己的兒子,她就忍不住傷心落淚。
後來,時間久了,她漸漸接受了兒子失蹤的事實。
雖然,她和她丈夫從沒放棄過尋找親生兒子,但她和她丈夫也能和普通人一樣過柴米油鹽的正常生活了。
就這樣,幾年後,時明畔十歲那年,喜訊傳來,警察破獲了一個人販子團夥,解救了十幾個被那個犯罪團夥販賣的兒童,其中有一個,就是她兒子!
她欣喜若狂,和她丈夫連夜趕到警察製定的地點,和他們的兒子團聚。
看到又黑又瘦,滿身傷痕的兒子,她哭暈過去。
把兒子帶回家,看看被她養的細皮嫰肉,嬌生慣養的時明畔,再看看一看就吃了很多苦的親生兒子,她每時每刻都在傷心難過。
數日後,她丈夫忽然提議,把時明畔送回他親生父母身邊。
她有些接受不了。
雖然時明畔不是她親生兒子,但她是把時明畔當親生兒子養的。
而且,她婆婆說,收養一個孩子,可能能讓她把她的親生兒子找回來,現在,她把她的親生兒子找回來了,是不是因為時明畔呢?
她親生兒子失蹤,她就收養時明畔,她親生兒子找回來了,她就把時明畔送回他親生父母身邊,這樣,是不是太無情了?
她養了時明畔快十年了,雖談不上當親生兒子養的,但也和親外甥、親侄子差不多,在時明畔身上傾注了很多感情。
養了那麼多年的孩子,送走,她舍不得。
她不想把時明畔送走,可是,她丈夫說,她兒子敵視時明畔。
隻要有時明畔在,她兒子就不會真正的接納他們。
隻有把時明畔送走,時間長了,他們的兒子才能慢慢的接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