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警給那人戴上手銬,和李文勇一起扶著那人上了車,在餐車裡找個座位,把那人放下。
李文軍接過孫傑手中沒喝完的汽水,對著那人臉上一澆。
那人哼了一聲,幽幽醒來。
睜開眼就看見一圈牛高馬大、凶神惡煞的男人們站在乘警後麵陰森森地瞪著他,那人翻著白眼又要暈。
乘警拍了拍那人的臉:“喂喂喂,醒醒,裝暈也沒用。”
那人閉著眼,渾身發抖:“我怕他們打我。”
李文軍氣笑了:“偷東西的時候怎麼不怕。”
那人帶著哭腔:“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發現了。再說我也不算偷,是你們自己忘在洗手台上的。我是撿來的。”
公安斥責到:“還敢狡辯。你都知道這是他們的,還拿走,不是偷是什麼?”
李文勇皺眉問:“誰讓你來偷的。”
李文軍剛才睡著了,包裡有錢,這人都不偷,偏偏在看見對講機以後才動手,明顯就是衝著對講機來的。
一個陌生人,怎麼會知道對講機的重要,突發奇想的來偷這個?
肯定是有知道內情的人指使。
那人縮成一團:“剛才在礦區站的時候,有人跟我說,你們身上帶了對講機,如果我能拿到一個然後立刻下車,坐下午那趟回礦區站,放在站台值班室,就能從值班室那裡拿五十塊錢。我想著這個錢太好賺了,就動了邪念。”
李文軍氣笑了:“這東西,我賣給彆人賣五百塊一個,你竟然打算五十塊就賣了。1979年頒布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五百塊錢絕對算是數額較大了,搞不好就是終身監禁,或者死刑。你還是老實交代,爭取坦白從寬吧。”
那人嚇了一跳,睜大了眼睛,臉色蒼白,說話都不利索了:“我我我真不知道這個東西值這麼多錢。”
李文軍看了一眼李文勇。
李文勇對其他隊員說:“我們先回去,讓公安同誌好好審一下。”
李文勇也聽出這個賊話語裡的漏洞了:站台上這麼多人,幕後指使人怎麼就精準地找到了合適的、也許是這列車上唯一的賊,來乾這件事。
再說偷一個對講機也沒有用,要偷就偷兩個。
說明想要這個的人不是衝著它的功用來的,而是有另外的目的。
這麼多人在這裡,這個賊壓力太大是不敢說實話的。
而且,知道他們身上有對講機的人,都是礦區的人。
等下萬一這個人供出一個不能讓太多人知道的名字來,就不好了。
李文軍才示意李文勇把其他隊友帶開。
其他人雖然不願意,卻也隻能跟著李文勇離開了。
李文軍等身邊安靜下來,才說:“前兩天去電子廠偷東西的人是你吧。”
那人一愣,頭搖得像撥浪鼓:“不不不,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你沒有證據不要血口噴人。”
李文軍越發肯定了自己的猜測。而且這樣一來,這一切就都講得通了。
郭銘哲其實那天已經捉到了賊,他知道李文軍他們會帶對講機坐火車去省城,就要挾這個人幫他偷對講機。
可惜,他沒有證據。
就算是讓這個人得手回去礦區站台交接,郭銘哲也未必會出現。郭銘哲那麼狡猾,應該會換個時間,用彆的方式聯係這個賊。
這個賊不是礦區的人,連郭銘哲的名字和身份都不知道,而且偷公共財物比偷個人的東西,定罪要重得多。
這個賊肯定打死也不會承認他曾經去電子廠偷盜的是。
所以現在他們再逼問問他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