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愛民:“還談什麼?”
蔣廠長:“我們隻有五萬塊錢來租這塊地。定金隻有準備了五千。”
袁愛民和幾個村民仿佛被一整桶冰水從頭頂澆下來,瞬間涼到了腳跟,瞪大眼睛呆愣了片刻之後,才叫嚷起來。
“什麼,什麼?怎麼又變成五萬了。”
“昨天不是說好了八萬嗎?”
“到底搞什麼?逗我們玩嗎?”
“這還有什麼可簽的?”
袁愛民這才知道自己徹底被耍了。
現在大家都知道袁家村的人跟蔣廠長談租地的事情。要是沒簽合同就說明談崩了。
再想跟李文軍要比五萬塊高的價格,也不可能了。
這可不就是羅鍋跌跟鬥兩頭不著地嗎?
袁愛民越想越生氣,臉色鐵青,抿緊了嘴。
蔣廠長說:“沒辦法,就這麼個條件,你們就說行不行吧。行,我們就簽。合同,錢,都在這裡。”
蔣廠長把文件袋拿出來放在桌上,用手拍了拍。
袁家村的村民盯著那鼓鼓的大號的檔案袋。這裡麵有五百張大團結。
五百張!!
他們一年到頭也見不到一張。
這五百張拿回去,至少一家能分五張。
之後每家還能再分幾十張。
袁愛民轉頭看了看,在他的村民眼裡看見了貪婪和喜悅。
“簽還是不簽。大家說呢?不管怎麼決定,隻要回去彆怪我就行。”他有氣無力地問道。
村民們眨了眨眼,從呆愣中驚醒,麵麵相覷。
有人小聲說:“簽吧。不然還能怎麼樣。”
“簽吧,你都說了,拿到手的錢才是錢,不然一切都是虛的。”
“簽吧,村長,我們不怪你。”
袁愛民拿起合同瞧了瞧。合同寫得很簡單,所以他也能看明白,大概意思就是:租用袁家村位於黃鐵礦邊土地一公頃五十年,首次支付五千元,後期完成廠房建設,再支付四萬五千元。
上麵已經蓋了六個廠的公章,寫了六個廠長的名字。
袁愛民在
蔣廠長把一份合同收好,給了袁愛民另外一份,然後拍了拍那個大檔案袋:“你點一下。五千塊,看看有沒有錯。然後幫我簽個收據。”
袁愛民拿起那個文件袋,裡麵整整齊齊放了五捆“大團結”,一看就是剛從儲蓄所裡取出來,儲蓄所的封條都還在上麵。
他一看,說:“這也不用點了,點完了還不好拿了。”
村民們個個笑得合不攏嘴:“是是是,直接拿回村再拆開分。”
這會兒氣性過了,回頭想想,其實用那塊荒了二十年的地賺回五萬塊挺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