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建議是:趙小江明知道手機是假冒偽劣,沒有在購買第一個商品以後就來找他們協商,而是再次大量購買超出個人使用需求的手機,然後才來要求賠償,目的已經不是消費而是敲詐。
百貨商店可以反告他敲詐勒索。百貨商店一聽,誒?可不就是嗎?怎麼能讓這種“無賴”如願呢?
然後他們利索地反告趙小江敲詐勒索。
這個事情就鬨得更大了。
李文軍歎息:不管到什麼時候,這些人處理危機的能力都這麼差。
真的是完美避開了所有正確選項。
堂堂國有企業賣假貨被人發現,不應該越低調處理越好嗎?
還鬨這麼大,等於是在幫趙小江做宣傳,使勁叫更多的人來看自己出醜。
雖然國有企業代表的權利很大,可是趙小江身後是十幾億消費者。
輿論絕對會站在趙小江這邊。
這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後的第一個案件,為了明確立場,表達對這個法規的支持,上麵肯定不會公開支持百貨商店。
百貨商店這一回肯定栽!!
他以前一直不理解趙小江是怎麼樣靠打假致富的,現在知道了。
是因為第一炮就放響了,大家都怕了他。
導致後麵他找任何商家廠家的麻煩,對方都立刻認栽,賠錢。
小到方便麵大到電視機。
他賺得盤滿缽滿。
趙小江和百貨商店拉鋸了許久,最後百貨商店隻賠了一個手機的雙倍賠款,用原價從趙小江手裡收回了另外十九個。
因為他們認為趙小江隻有購買第一部手機的時候確實存在被欺騙和利益受損。可後麵的十九個手機,是他知道假的還買,是主觀自願,不存在被欺騙了。
趙小江也不糾纏,隻要求對方提供生產假貨的廠家,然後給了個高大上的理由,要讓這種無良廠家付出代價,以免更多的商家和消費者被害。
百貨商店這會兒把他當狗皮膏藥恨不得快點甩掉他,哪裡還會為一個小供貨商遮掩,所以毫不猶豫就把廠家的信息提供出來了。
報紙一直在追蹤報道,所以這個生產廠家的信息立刻就曝光了。
竟然還是李文軍的老朋友,轉製成了民營企業的漣市電子設備廠。
過去的蔣廠長現在成了蔣經理。
李文軍快笑死了:這個趙小江搞事情,真是厲害。果然不用我教。
趙小江又告漣市電子設備廠生產用劣質產品冒充進口手機,危害消費者權益。
然後李文軍立刻在報紙上發表公開聲明:對漣市電子設備廠不但假冒外國產品,而且還假冒“文軍實業”的行為表示憤慨和譴責。“文軍實業”將全力支持趙小江先生這一次的維權行為,也向漣市電子設備廠發出了律師函,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名譽損失,並登報道歉。並呼籲相關機構和政府部門嚴肅處理這件事情。
京城的百貨商店終於醒了,這件事不單單是得罪消費者,更會得罪李文軍。
因為他們明知道對方不是“文軍實業”的廠子,還允許對方用“文軍實業”的牌子造假貨,這不就是幫凶嗎?
現在鬨這麼大,對他們絕對沒有好處。
北方集團就是個榜樣。
然後他們迅速撇清關係,也提出聲明之前不知道對方是假冒“文軍實業”,要追究漣市電子設備廠的責任,要求獲得賠償。然後連夜清理倉庫和櫃台上的商品,看看還有沒有假冒偽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