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赫斯塔望著她,“為什麼,在樹上?”
“我在上頭睡覺!”女孩大聲回答。
這個答案引起了赫斯塔的驚奇,也令她驟然回想起那間屬於千葉小姐的餐廳。
女孩動作麻利地從樹上滑了下來,衣服在樹皮上蹭出一串沙沙聲,她斜挎著一個單肩包,身上臭哄哄的,衣服的下擺和袖口全是磨爛的棉線,鞋子明顯比腳要大幾個尺碼。
“我叫十一。”女孩吸了下鼻涕,又猛地咳嗽了幾聲,隨口往旁邊吐了一口痰。
“十一?”赫斯塔重複了一遍,“九、十、十一……這個十一?”
“對,因為我是在十一月出生的。”
女孩笑起來,露出一口亂七八糟的牙齒,她拿袖口擦了把鼻子和嘴,然後把兩手背到身後,繞著赫斯塔轉了一圈。
“你打哪兒來的?”
“維堡。”
“維堡哪兒有赫斯塔人,你彆騙我!你是從荒原上偷跑進來的吧!”
赫斯塔眨了眨眼睛,十一的語速很快,她完全沒聽懂對方在說什麼。
兩人雞同鴨講地聊了幾句,十一也很快發現眼前人說話不太利索,等知道赫斯塔來自第三區,她瞪大了眼睛。
“我懂了,你是被賣到這裡來給人當老婆的吧!”十一十分唏噓地捏了捏赫斯塔空蕩蕩的袖管,“他們虐待你吧?難怪你要跑……你這箱子是哪兒來的?看著像高級貨,偷的嗎?”
赫斯塔仍有些茫然,但見眼前的小女孩似乎對自己的行李箱感興趣,她從夾層裡取出自己的身份文件。
十一用力在褲腿上擦了擦手,疑惑地接過文件。
“哦哦……你退役了,你是當兵的!”十一把文件還給赫斯塔,做了個端著槍突突的動作,“你是這個,是嗎?”
赫斯塔輕輕聳肩,然後點了點頭。
“行啊,那你肯定很能打,”十一的眼睛亮了起來,“你剛說你沒地方住,你跟我走吧,我有地方給你住,來嗎?”
……
午後,赫斯塔跟著十一穿過半個城市,來到梅郡的郊野。
這一帶像極了維堡南部,每個百來米就能看見一棟廢棄的建築,通常是兩三層高的小樓。
這一路,十一的嘴就沒停過。僅憑語音,赫斯塔大約隻能聽懂其中的百分之二十,但十一有各種各樣的辦法來叫赫斯塔理解她的意思,有時是手勢,有時是擬聲詞,有時她甚至會停下,在沙地上給赫斯塔畫畫。
她說這一帶從前總是有許多鬥毆的事情,因為有毒販盤踞在這些屋子裡搗鼓東西,但後來這些人都往北邊跑了。
在那之後,這些房子就廢棄在這裡,但實際上,每個屋子都有它的主人——在夏天,經常有流浪漢來梅郡避暑,有時他們會三五人結伴,占一個房子,之後他們會輪流出門,白天睡覺,傍晚燒飯,入夜出門拾荒,順便買點東西。
說著,兩人在一棟房子前停了下來,這棟樓很新,二層的玻璃窗都沒破,淡紫色的窗簾從窗口飄出來,發出呼啦啦的聲響。
“這棟樓,是我的,我今天春天就提前占了。”十一拿大拇指對著自己,“……但現在,全被搶了。被搶了,就是被彆人占了,你懂嗎?”
見赫斯塔並不理解,十一分飾兩角,表演起自己好端端坐在屋裡,結果有人衝進來把自己趕走的樣子。
“懂。”赫斯塔伸手指了指眼前的房子,然後做了個打掃的手勢,“你要我……嗯?”
“對!把這兒搶回來,我們今晚就在這兒住,”十一氣勢如虹,“怎麼樣,能辦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