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山自然不認識王徹耽幾個人,但是剛才一介紹,他便明白了幾個人的身份,特彆是瑩瑩,竟然是王徹耽的妹妹。
他即便再不八卦,益達公司他總是知道的。
換一般人,益達公主這樣送貨上門,早就心花怒放了。畢竟這一下可以少奮鬥幾十年。
但是葉山偏偏一下子更沒了興趣。沒辦法,出生在這樣一個不差錢的家庭,而身邊的大伯財產甩益達幾條街,他真的沒必要覺得有錢有啥了不起。
和葉雨澤打完招呼,楊威他們自然和葉山開始寒暄,當知道這個家夥竟然是葉雨澤的親侄子,葉風的堂哥時?幾個二代立馬熱情起來。
他們的企業大部分都不在京城,之所以在這裡混,其實也是家裡刻意為之。中國人做生意跟彆的國家不同,講究的就是個人脈。
按照京城人的老話兒,沒錢沒事兒,但彆丟了人脈,因為那是你能站起來的唯一依仗。
葉風他們巴結不上,因為人家遠在米國,就是回來,也隻是混個臉熟,主要是生意上沒啥交集。
至於國內的生意,人家根本看不上眼,這不全部都委托給楊威了嗎?
所以,今天可是他們表現得大好機會,葉雨澤竟然親自來了,還帶著侄子,傻子才會無動於衷。
於是,各種酒水小吃玩命的往桌子上堆,今天本該是巴圖請客的,接過完全沒了他的事兒。
巴圖倒也沒有在意,他比彆人都了解這個葉叔。母親不止一次敘述過他們交往的過程。
巴圖明白,自己和媽媽的今天,等於是葉叔一手給與的。所以,儘管平時並沒有交集,但是從心裡,他都把葉雨澤當做自己的長輩兒。
葉雨澤一直表現得很隨和,對幾個年輕人的敬酒和零食都來者不拒,因此讓這幾個二代都興奮異常。
這尼瑪出去又夠吹好幾年了,今天竟然給葉雨澤敬酒了。“葉雨澤是誰?自己去百度吧,傻帽!”
葉山好不容易掙脫了兩個丫頭的糾纏,附身對葉雨澤說道:
“大伯,我先回家了啊,明天還得上班呢。”
葉雨澤眼神看向兩個小丫頭,寓意非常明顯,就是征求她們的意見。
兩個丫頭本來因為他在場有些拘束呢,畢竟是長輩,所以有些放不開,但此時看到葉雨澤這鼓勵的眼神,立馬心裡有了底。
“不許走,今天不醉不歸!”鬨鬨毫不客氣俯身抱住葉山一條腿,而瑩瑩立馬抱住另一條。
葉雨澤點頭讚許,說了句京城話:“好,不醉不歸,誰先走誰是孫子!”
“上酒,今天要加十倍!”鬨鬨興奮異常,她是最喜歡這種氣氛了,人來瘋。
巴圖心裡一哆嗦,開酒吧的自然都認識這兩個丫頭,他們那種喝法既讓老板開心同時也頭疼。
錢是賺了,但肯定要負責人家安全。都是惹不起的人,出啥意外酒吧不可能沒責任?
看著擺的滿滿當當的桌子,葉雨澤樂了,似乎很久沒這樣喝酒了,這兩個丫頭有點意思。
不過當調酒師開始倒酒的時候,葉雨澤卻沒了耐心,吩咐巴圖:
“這樣太費勁,你去找兩個大桶來。”
巴圖不明覺厲,很快就找來了兩個大號的塑料桶,葉雨澤看著就笑了,對調酒師吩咐。
“你那樣一杯杯的太費勁,這樣吧,按照你的手法,把所有的酒都倒進兩個桶裡,可以分成不同的口味兒。”
調酒師臉上肌肉一陣抽搐,想反駁這是對調酒師的侮辱。但是看著一桌子二代們尊敬的神情,最終沒敢開口。
不過從開始倒酒,他心中又有了一種隱隱的激動。太特麼豪邁了,試問哪個調酒師,能把這幾十斤高檔酒放在大桶裡麵勾兌?
自己也算是開創了一次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先河吧?
隨著酒液的不斷加高,顏色也在不停的變換,甚至分出了層次,顯得格外的好看。
鬨鬨的眼睛裡不斷的閃爍著小星星,抬頭問葉雨澤:“叔叔,這們這叫什麼喝法?”
葉雨澤看了看滿桌的瓶子,眼睛眨了幾下,然後篤定的說道:
“既然這兩桶酒來自世界各地,就叫喝乾五大洲吧!”
“噗通”一聲,鬨鬨單膝跪地:“前輩,請收我為徒,小女子自愧不如!”
葉雨澤笑眯眯的把她拉起來:“丫頭,彆說廢話,酒上見!”
瑩瑩也是一臉崇拜的看著葉雨澤:“前輩,你還收小妾不?我發現自己好像移情彆戀了。”
王徹耽一臉黑線,但是轉念一想,要是真能這樣好像也不錯啊?
葉雨澤手一揮:“喝酒,說多了都是眼淚,喝多了不想家,八葉赫力!”
一桌子人看著兩桶酒發呆,不知道這麼大的桶該怎麼倒?
葉雨澤卻拿著杯子直接在桶裡舀,然後一飲而儘。
鬨鬨“嗷”的一嗓子:“前輩太帥了!”然後也學著舀酒一飲而儘。然後大家紛紛效彷。
葉山無奈的看著這個瘋瘋癲癲的大伯,不知道該怎麼辦?
從小就沒少從奶奶和父親嘴裡聽過這個大伯的不少傳奇故事,但是咋也沒想到他竟然能在酒吧裡喝出江湖好漢的味道,這也是沒誰了。
不過葉山也被這種氣氛感染,情不自禁的拿著杯子舀酒喝,這會兒誰要是敢不喝?會被人徹底鄙視的!
然後的然後就是酒吧變成了篝火晚會,喝酒,跳舞玩的不亦樂乎。
就連葉雨澤都被鬨鬨推上台,跟瑩瑩合唱首同桌的你。
喝到這個氣氛,王徹耽一聲大吼:“巴圖兄,把你所有的酒都拿出來,今天我請客,酒吧裡麵所有人不醉不歸!”
倒是楊威和張建疆非常的低調,主要是因為有葉雨澤在。他們不敢發揮,哪怕葉雨澤表現得再隨和也不行。
主要是對於葉雨澤的畏懼是在骨子裡的,特彆是楊威,葉雨澤在他心裡跟親爹沒啥區彆,跟爹在一起玩,能不拘束才怪!
台上葉雨澤和瑩瑩還在唱著,台下的觀眾們越聽越熟悉,終於有個人大喊一聲:“這個叔叔是原唱!”
能來泡吧的,大部分都是喜歡音樂的人。因此對於音樂和歌曲都非常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