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十四章 何謂律法_天唐錦繡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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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十四章 何謂律法(2 / 2)

皇權時代,對於“謀反”極其重視、不可容忍,所以其定罪之範圍極寬。

“已行即罪、不必有害,出言即罪、不必有行,但謀即罪、不必有言行。”

並且“一人即可稱謀、不必二人或多人。”

隻要施行,不論有害無害即有罪,隻要說出來不必施行也構成“謀反”罪,而且不必多人合謀,隻要一個人即可稱“謀”。

他覺得陛下現在有些走火入魔,甚至不惜“踩踏”太宗皇帝之威名來博取世人之認可,所以他不從這裡反駁李承乾,而是咬定了李神符等人之言行已經屬於“謀反”,根本不必等其露出反跡再予以製裁,而是應當行雷霆手段、防患於未然。

既然律法已經規定了何謂“謀反”,隻需三法司共同審理,待到認定李神符等人之罪責即可出手,如此有法可依、天下鹹服,最是穩妥。

然而出乎他的預料,李承乾搖搖頭,歎氣道:“當初《大唐律》之勘定乃天下名士共同參與,公正嚴明、堂皇氣魄,然則時移世易,當年之條款放到現在已經顯得過於嚴苛。那時候天下不靖、政權不穩,自然需要嚴苛律法維係統治,亂世當用重典嘛。可現在河清海晏、天下歸一,需要的卻是相對仁慈、寬厚之律法確保社會發展,譬如‘謀反’大罪之界定,應當視其確切之動作而定,而不是之私下裡談論幾句便‘因言獲罪’。”

李元嘉:“……”

您不僅質疑太宗皇帝之功績,甚至還想更改《大唐律》?!

您還真以為九五至尊、君臨天下就可以手執日月、為所欲為了?

您是不是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有什麼誤解?

真以為當了皇帝,世人皆要奉你為尊、對你之言行奉為圭臬無有違逆啊!

“陛下,律法乃帝國運轉之根基、世人行事之準則,固然需要與時俱進卻也不能輕易更改,否則將天下大亂矣!”

這皇帝為何如此天真?

真的以為律法所倡導的是公平正義?

屁!

律法之所以存在,其本意並非是公平正義,而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如此而已!

當統治階級需要正義公平來體現統治階級之正確,那麼律法所體現的便是公平正義。

當統治階級需要維係自己之統治,那麼律法就是為了統治而衍生出來的武器!

這是每一個統治階級都應當了如指掌的問題,怎地到了陛下這邊卻出現了認知偏差?

當年東宮彙聚了貞觀一朝幾乎所有的名士、大儒,到底教給了李承乾什麼?

貞觀一朝的長子嫡孫、皇位無可爭議的繼承人,不僅差一點連鐵板釘釘的皇位傳承給丟掉,甚至就連統治者應該具備的最基本認知都出現偏差……

李元嘉隻得勸諫道:“茲事體大,縱然陛下九五至尊亦不能一言而決,應當從長計議,但是眼下李神符等人反跡昭彰、不能縱容,陛下應該當機立斷、剪除隱患,避免江山社稷陷入動蕩之風險。”

這回李承乾沒有多說什麼,點點頭道:“韓王殿下之言,朕已了解,會派遣‘百騎司’盯著他的,稍有異動便緝捕捉拿,絕不會任由其禍亂朝綱、顛覆皇權。”

李元嘉無奈,雖然陛下沒有再說什麼“寬容”“仁厚”“不能因言獲罪”之類的蠢話,但依舊優柔寡斷,令他心生不滿。

自己的分量還是欠缺了一些,或許應當讓房俊前來勸諫一番才行,以房俊之資曆、地位、脾性,如若李承乾依舊說著這番蠢話,想必會被房俊當麵怒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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