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唐錦繡!
沒有支持蝦夷人乾脆將倭國滅掉、倭人殺絕,那才是處於帝國真略的考量,否則若是傳出唐軍對倭人肆意屠殺導致滅族,恐怕全天底下的番邦諸國都將視大唐如洪水猛獸,所到之處儘皆抵製,將會嚴重阻礙大唐的全球化戰略……
其實說到底,房俊是明白就算屠殺也不可能將倭人真正殺絕,這麼大的地方這麼多的海島,隨便躲起來就找不到,就算有幾十萬人在本州島上肆意殺戮,也不可能當真將其滅種。
若非有這份理智在,房俊早就發動大軍將千年後的大屠殺奉還給倭人。
這等殘虐之民族,乃是人類史上最大的恥辱,將之滅族,普天同慶……
吉士駒見到蘇我摩理勢被房俊訓斥,心底暗爽,卻也不說話,低眉垂眼一副乖寶寶形象。
反正蝦夷人就死死的抱住唐人大腿,說什麼也不撒手就對了。
談判的氣氛並不和諧,但是過程倒滿是順利。
因為基本事宜事先都已經溝通過,
……
倭國租借佐渡島於大唐,時限為五百年,租金每年一萬貫。
倭國租借難波津於大唐,時限為五百年,租金每年兩萬貫。
難波津開辟為倭國通商口岸,由大唐駐軍兩千維持治安,使得諸國商賈免遭盜匪之害,而一應軍事開支,則由倭國負擔。
允許大唐商賈在倭國境內開采礦山,稅賦等同於倭人商賈,不得擅自加賦、隨意攤派。
倭國之所有港口,任由大唐水師臨時停駐,不得驅逐。但有要求,當地衙門務必予以妥善協助,不得推脫。
倭國以漢字為官方文字,大唐與倭國聯合推廣儒學,由倭國置備學舍,大唐派遣教員,其中大唐派遣倭國教授儒學之教員,地位等同於大唐使節。
所有進入倭國境內之唐人,享有“治外法權”,若存在作奸犯科之事,需由大唐主官海外事務的衙門審理,倭國無權審訊……
……
這便是大唐與倭國之間的協約,房俊為其命名為《唐倭癸卯條約》。
當蘇我摩理勢在條約之上簽字,然後就著紅紅的印泥加蓋了倭國天皇之璽印,房俊心中頗為感慨……
後世之國人但凡聽見“條約”這兩字,無不立即湧起屈辱憤怒之情緒,自近代以來林林總總之條約,就沒有一個好的。
追溯最早期的正式條約,起初就要算唐德宗與吐蕃簽署的《唐、蕃清水盟約》。李二陛下在突厥兵臨城下之時也曾簽署了《渭水盟約》,但當時僅僅是“傾儘庫府”而已,連番大戰之後的長安附近庫府之中,又有多少餘錢呢?等到了《唐、蕃清水盟約》,才算是真正意義上喪權辱國,令大唐百姓飽受屈辱。
國勢有強弱,月勢有圓缺,強盛之時開疆拓土馬踏天山,衰弱之時委曲求全忍辱負重,儘皆無可厚非,平常事爾。
然而有清一朝所簽署的數不清的條約,且徹徹底底將這個國家的家底抖落個乾淨……
從某位嚴謹火器閉關鎖國讓手下漫山遍野的攆兔子讓他射個痛快,反而被後世學者吹噓得英明神武的“某大帝”簽署《尼布楚條約》,將大明朝打下來的廣闊的西伯利亞以“無用”之由棄若敝履開始,直至“寧予友邦,不予家奴”的《辛醜條約》而止,他的子子孫孫們便一直效仿偉大的能夠一天射殺三百八十一支兔子的祖先,在敗家的行徑一路狂奔,永無止境。
然而說起最最令國人痛心疾首的條約,則莫過於《馬關條約》。
割地、賠款、增設商埠……這不僅僅使得大清的財政陷入絕望崩潰之境地,經濟損失,主權淪喪,使得洋務運動以來培養的民心士氣遭受巨大打擊,更使得倭國攫取到巨大的利益,穩固其的發展,加速國內的現代化工業改革進程,使之一躍而成為世界上的一流強國,這更加刺激其侵略之野心。
一千年後的倭人在馬關的那座春帆樓內榨乾了中國的血,以之滋養倭人的,最終使得他們殘暴的將屠刀徹底的揮向了中國,給國人帶來永遠也不能磨滅之痛創!
而現在,一千年前,房俊在難波津的春帆樓內親手給倭人套上了絞索,使其整個民族都將遭受羈絆,馴化其民族血脈之中的野蠻暴戾,並且陷入被大唐奴役之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