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達弗林發現了,安蒂還養了一個小孩,隻是那個小孩從來不露麵,吃飯的時候,也不露麵,萊頓給他送過去。
另外,他又發現一個可怕的事情:在小男孩萊頓和小女孩菲爾的眼中,原來死掉的人就是豬。
這並不是概念上的認為,而是在他們肉眼中展示的形象,就是豬。
他之所以發現這點,是因為小女孩菲爾,畫了一幅她剛剛捕獵的畫。
畫上的兩個死人,是兩頭野豬的形象。
活人在他們眼中是人,但死去之後,在他們眼中,就成了豬牛羊。
“你們平時靠什麼生活?”達弗林問道。
不知為何,他很想關心安蒂,雖然對方一直沒有告訴他,他原來的名字。
“我們就是靠從廢墟裡撿鐵塊,書本,塑料,賣給收這些東西的人。”萊頓啃著自己的左手,回答道。
他的左手是綠色的,已經長出了一個果子……
好嘛,這是植物寄生在身體上,隻要提供水和無機鹽,每天曬曬陽光,就能自己吃自己。
不過這顯然隻能當成零食,畢竟能量傳遞定律在那兒放著,一隻手能接受到的陽光,實在太有限了。
原來他們靠收破爛衛生。
也是,麥肯以前太富裕了,即便淪為廢土,沒個百十年,殘留下的社會財富也不會消耗殆儘的。
鋼鐵,塑料,紙張,這些都是能長久保存的東西。
而且方便加工成各種生活用品。
“安蒂媽媽還種了一塊菜園,我們平時吃的菜就是從菜園裡摘的。但是菜園平時都要蓋起來,不然的話,會被外人發現的。”菲爾接著說道。
達弗林感到一股莫名的心酸。
對方不應該過這種生活。
對方應該住在乾淨的公寓或者彆墅裡,有著自來水和電,有著衛生紙,每天吃著牛排,開著汽車……
而那才是最普通的生活。
“我記得東洲組織過移民,你們為什麼沒走?”達弗林又問道。
他看得出來,四個人應該符合移民的條件。
都是婦孺,又沒有任何負擔,也不可能做過什麼壞事。
“安蒂媽媽說,她要等一個人。”
“她不走,我們也不走。”
兩個小孩嘰嘰喳喳道。
“原來如此。”達弗林隻覺頭突然有些疼。
“她等的人,是不是你啊?大爺。”菲爾突然問道。
“不可能是他。他太老了。”萊頓反對道。
大爺?
達弗林摸摸胡子,想了想,飛速跑走。
半刻之後,一個年輕英俊陽光,拿著一個橄欖球的運動員,出現在兩小隻麵前。
“大,大哥哥,你找誰啊?”菲爾睜大眼睛,圍著對方去轉。
她從對方身上聞到了洗發水、發膠、脫臭劑的香味。
老外體味大,脫臭劑是生活必須品。
“你發膠得用了一磅!”萊頓大叫著。
“好奢侈啊。”菲爾咬著手指頭道。
“明天一早,你就走吧。”安蒂走出來後,眼神一亮,隨後又說道。
“你為什麼又讓我走?”達弗林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加個“又”字。
“因為這個。”安蒂說著,拿出一部手機。
“手機?這個手機就能決定你的選擇嗎?”達弗林疑惑道。
安蒂將手機放在對方麵前。
上麵出現一串串信息。
“你在昨天碰到了一個故人。”
“故人決定留下來……”
“第五天,故人體內的異種氣息,吸引到一隻強大的變異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