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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一百零七章 借殼練兵(2 / 2)

“鄉試極難,尤其是在江南之地,不過江南的舉人更加有官場底蘊,所以我才將你改過來,既然你有這樣的把握,那是再好不過。”王巡撫高興道。

隨後聞人升下場考試。

鄉試結束,他果然得了解元。

老宗師誇獎他的文章:“圓融無礙,處處妥帖,絕佳之時文”。

還說這得是進士三甲之列才能寫得出來。

王巡撫很高興,又保舉聞人升升官。

這次直接升了省城同知,雖然看似是個副職,然而背後有著巡撫,那就是知府也要聽他的。

這就是名和實不一樣的地方。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始命天下朝覲官舉廉能屬吏,其後定製九卿準許保薦屬員,督撫藩臬保薦道府州縣之官。

等到聞人升要考進士後,可以先辭官,再去考,走清貴翰林。

這是兩不耽誤,和後世考大學後,發現不好,退學再考,異曲同工。

聞人升自然是輕鬆處理了一府之事,人人得用,選拔賢能,清理汙吏,一府迅速得治。

一時間人稱能吏。

與此同時,他一心多用,繼續擴充快運船行。

並且開通了帳局業務,也就是捎帶銀兩的業務,在這裡用飛票存銀子,在另外一地用飛票取銀子。

中間付手續費。

這種事完全考驗的是信用和官府背景。

沒有背景休想做。

一旦做起來,就是白撿的利潤。

要知道這中間的時間差,也可以用來稍微挪用放貸,隻是要額外注意不能賠本。

隨著快記船行一路擴大,聞人升隨之又開始收攏沿途縣城,府城,省城的產業。

最後產業總值達到百萬兩的規模時,這才停止發展。

因為再高時,巡撫、同知背景已經靠不住了。

這時候的晉商八大家也就是幾十萬兩的身家,他們背後就是背靠副總兵,總兵,巡撫之類的高官。

做好這些事後,聞人升就開始發展自己的私兵了。

其實就是借殼發展。

他不是武將,暫時也不好走武將之道,而是走的結納人心,恩結於下。

明末中前期,武將仍然不能盤踞一地,更換防區的事,屢屢發生。

典型的就是調邊軍去遼東送死。

誰不知道那是個絕命之地?

可是又有幾個能違抗?

這就是明朝以文駕馭武發展到了巔峰的結果。

隻有到了最後幾年,才有軍閥出現,皇帝下令調遣不動了。

這可比漢唐強得太多太多了。

也比後來的清朝強出太多了。

在以文駕馭武這方麵,大明是很成功的。

巡撫總督靠著督撫標營,來統禦武將,雖然弊端不少,但至少防止了武將割據坐大。

但是也正是因為這樣,導致明亡之時,內部沒有出現大藩鎮,內部力量不能孵化出強藩,結果被滿清各個擊破奪了天下。

不然的話,成為漢唐之勢,那也是內部消化。

聞人升首先撥糧撥銀買鐵,接著支援當地的造槍炮所,重新製造一批符合當時要求和水平的火槍和火炮。

火槍自然還是火繩槍。

打60步有殺傷力。

但可以做抬槍,重型火繩槍。

本來這東西是對付滿清白甲的好用之物。

20步了打中了就是一個死,三甲也沒用。

但是給的料不足,導致粗製爛造,無人願意使用,或者早早打放,導致根本無效。

以至於戰陣之上,總數才三千的白甲兵,所向披靡。

要真是火槍達到應該達到的水平,5個火槍手打死1個白甲,也早把滿清給磨滅了。

所以大明的完蛋,是全體係的完蛋。

不是某個皇帝某個將領就能解救的。

必須要成體係的蛻變,比如說某個藩鎮重生,好比漢代曹操崛起,重新清理田畝屯田練兵,集聚寒門子弟,進而打敗北方草原部落。

聞人升現在產業總規模是百萬兩,每年產出純利潤是12萬兩。

這很保守了。

其實這年頭生意的利潤和本錢,至少是三成以上,這才能維持。

因為要給幕後之人諸多分成,最後的純利潤也不高。

比如有10萬兩本錢,每年要賺3萬兩,才能夠分的。

不然的話,不用開了。

你賺得都不夠分的,三四成甚至數倍利,最後落進自己口袋的才有一些。

而且你多賺了,派駐到你店鋪的賬房也會提高孝敬。

而聞人升借助巡撫的威勢,又統合了相當大水域的船運,利潤相當高,仍然要上下打點,最後落入口袋的就是12萬兩。

可以自由支配,不能再擴張。

這很難受。

但沒有辦法,除非他用後世的理念技術,不然的話在這個封建體係下,這就是極限。

再高,就會有親王、大太監下場來對付他,即便是巡撫也要割很大肉出去。

造一支火槍實用多少銀兩,多少精鐵,聞人升都是補足。

如此一來,造出一批火槍。

又如法炮製,造出一批火炮,是彷照西洋大炮之法來製造。

這需要時間,暫時可以去購買艦炮。

畢竟建福之地,靠近兩廣之地,有的是西洋商人過來。

隨後他們打造出來的火槍基本上就可以達到現在技術中的頂點。

最起碼用量充足,火槍沉重,不用擔心炸膛。

相當精良,發火率也高。

火槍手前麵配備了足夠多的長槍兵加盾牌兵。

用的是巨盾,能夠抵抗斧頭等投擲武器。

要知道白甲兵除去能用輕重箭外,還擅長用斧頭投擲。

真要是隻用長槍,肯定被對方打得崩潰不可。

不能指望這年頭士兵的士氣有多高。

火槍的好處就是在於它可以讓一個隻練了半年的人去乾掉一個20年的精英戰士。

明明大明的火器加車營,明明天克白甲,偏偏破爛不堪的財政,加上對工匠的蔑視,導致火槍太爛,加上沒有訓練,軍餉也沒有,士氣太差,打放太早,完全沒有發揮出戚繼光時候的水平。

而後來鑄造的紅衣大炮,因為是專門督工,用料足,所以安放有十門紅衣大炮的堡壘,滿清就隻能長期圍困了。

直接進攻,損失的精兵太多了,他們損失不起。

強攻肯定是攻下來,但一場攻城下來,10門大炮,在守城中共發射30輪,每輪乾掉50人,相當於每發炮彈乾掉5個人,就是1500人的損失。

這哪受得了?

被此時的炮打中那是必死無疑的。

而且對方可以專門打對方的精兵。

除非他們把精兵藏在射程之外,可是光靠披甲旗丁,怎麼能是家丁的對手?

攻城沒法列出大陣而戰,家丁的個人武力就發揮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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