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楊漣與高攀龍說陛下要求在《大明律》中把律條儘可能注明,今後判案要以律條為尺,頗有不妥。而在刑罰上又取消了大部分懲戒之刑,動輒抄家苦役,似有法家之嫌,後世難免要有……暴政之嫌……”
王安確實不是裝可伶,說之前先從懷裡掏出個小紙條,一字一句按照上麵寫的說,不敢有半點疏漏,更不敢隨意加上自己的隻言片語,僅僅就是轉述。尤其是說到最後四個字時,兩條腿已經有了微微抖動。
“坐下……朕說坐就坐,趁熱把可可粉喝了。他們倆處心積慮的逼著你來給朕說這些,是不是也怕被抄家苦役?
彆忙著否認,朕覺得肯定是。在大部分朝臣眼中,朕是個喜怒無常,殺戮成性的君王,就算還沒人說暴君,估計也差不太多了。
既然都快是了,那朕還會顧及身後事嗎?來,朕口述,你記錄,帶回去交給他們,免得以後再來騷擾你。”
被臣子如此評價,是很多古代帝王的大忌。即便真是殺戮成性的帝王,比如朱元璋,也絕不願被人說成暴君,誰敢說,大概率就真要被暴了。
楊漣和高攀龍還算比較了解自己的大臣,可他們依舊不敢當麵這麼說。可又忍不住想忠言勸諫,於是就找了個最不容易被皇帝記恨的人來代言,比如王安。
不得不說的是他們找對人了。隻要王安不當謀逆主犯,哪怕參與了,自己也會法外開恩予以赦免。還不會把他趕出宮去自生自滅,可以繼續在宮裡當個閒差。
沒什麼太複雜的原因,如果沒有他當年的回護,自己會不會夭折先不提,肯定會吃不少苦。也大概率不會那麼容易搭上陳炬,在登基之初就能牢牢把控住後宮。
皇帝是很無情,自己可能比普遍意義上的皇帝更無情,但還是有點底線的,對於沒什麼危害的功臣,主要以寬懷為主。
“朕不太懂法家或儒家是個什麼樣子,隻知道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想管理好國家不能寄希望於君主永遠聖明,得依靠律法。
韓非子說過: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朕以為很有道理,故而要求在製定律法時務必要使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哪怕隻上過幾年私塾,認字不是太多,沒讀過聖賢書的人也能一目了然。讀出來,更要讓目不識丁的百姓也知其意。
儒家追求人人都做好人,未免太理想化了。本朝二百多年,金榜題名者成千上萬,其中可有幾個能被稱為好人?人前顯聖,人後齷齪者比比皆是。
法家不追求人人都做好人,隻要求人人不做壞事。所以法家在設計律法時會把帝王設想為平庸的人,然後用律法去代替君王管理國家。相比較起來法家更容易實現,儒家隻能存在於幻想。
不要因為法家嚴苛就否定一切,也不要因為儒家中庸就肯定一切。朕既不是法家也不是儒家,而是雜家,取萬家之長,誰有道理就用誰的,哪句話有道理就聽哪句話的。
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則民畏上也。朕想不起來這句話是誰說的了,但堅決不想這麼乾。管理國家不能以方便不方便、省事兒不省事為準則。更不能以愚弄、恐嚇民眾為方法。
勒鼎以示之,民知在上者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則權柄移於法,故民不畏上。這才是朕對《新大明律》的要求。
律無巨細,想到了就明確寫出懲罰範圍和方式。不需要一次修訂百年不動,今後每年都要對《大明律》進行小範圍修訂,隨時增減新律條和舊律條。
刑部與大理寺從今年起成立常設部門,參考往年判案卷宗修訂律條。如人員不足可上疏陳情,朕會從都察院和翰林院酌情調派。”
那該不該問呢,洪濤覺得很應該,如果不是楊漣和高攀龍畏懼自己,他們應該進宮當麵詢問。但王安既然來了,那也彆白跑一趟,直接拿著皇帝口諭回去,估計那兩塊料也能看明白。
“奴婢領旨……”王安的一手小楷不僅寫的工整,速度還非常快,皇帝話音剛落他也把筆放下了,這讓洪濤不僅羨慕嫉妒,還有點恨!
“萬歲爺,還有一件小事估計老奴不提,楊尚書也要入宮麵聖。他老家來信,生母劉氏病重,怕是時日無多了。”但剛走出去沒兩步王安又停住了,轉身向皇帝透露了一個關於楊漣的動向。
“……讓他不用來了,朕會下旨奪情!再記……今後所有官員取消守孝三年的規定。動不動就掛職三年不見人影,還美其名曰孝道,卻要讓朕去當壞人,是何道理?
人死如燈滅,這點道理還用朕來講述分明嗎?如果想儘孝道,辭官回家就是了,自古忠孝兩難全。朕隻是個暴君,更想不出萬全之策。
讓禮部派人到楊尚書家中代朕予以慰問,贈一品夫人。告訴葉向高和方從哲,朕不想再就這個問題商議了,朝中如果有非議讓他們想辦法平息!”
一聽說楊漣要請假回家,洪濤終於忍不住了,差點爆出粗口。這是什麼破規定啊,太耽誤事兒了。如果在這三年當中又有好幾個大臣家裡死了父母,那朝廷到底還能不能正常運轉了。
做為皇帝倒是可以奪情,也不算官員不儘孝道,那就一次性提前都奪了吧,省得以後一次次的費心勞神。
“等等,接著記!除了文武百官之外,守孝之規也合用於皇家。就從朕開始,皇室一律取消守孝法度,改為五服代之。”不過習俗這個玩意還是挺頑固的,洪濤也不想一刀切,又想了個折中的辦法緩和矛盾。
後世裡經常有人會提起五服,比如說誰誰誰出五服了,用來表示此人的血緣關係和親戚遠近。洪濤一直以為這個詞是和滅幾族、祖宗十八代類似,直到穿越來大明才從禮部的典籍裡看到了真正含義。
五服實際上是一種喪葬服裝規定,用穿著喪服的麻布種類和時間體現與逝者之間的關係,同時還能劃分等級和階級。
有道是學問不怕多,這不就用上了。有親屬過世想紀念可以,沒必要翻山越嶺扔下工作不顧,專門跑回去住二年多,完全可以用披麻戴孝替代。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