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所有骨外科的手術都離不開清創。
現在潘宏盛還沒開始清創膝蓋骨就已經碎成這樣了,等清創之後膝關節還能用嗎?又能剩下多少有用的骨頭?
那些骨頭還能拚湊起一個完整的膝蓋骨嗎?
答案是肯定不能。
清創就得摘除大部分廢棄的、被汙染的碎骨和組織。
等徹底清理乾淨估計也不剩什麼了。
當然,在現代醫學的不斷進步下,也可以用另一種方法來解決。
那就是置換人工膝關節來解決這個問題。
就跟股骨壞死的治療手段一樣,置換陶瓷或者金屬類的股骨頭。
雖然最終效果不如原件那麼絲滑,但總歸不用截肢。
這不比瘸腿好多了?
但眼下,潘宏盛的情況並不是醫生說能置換就可以置換的。
就算張易一眼就看出他還有置換膝關節這最後一條路可以走。
但是!
法律規定裡隻說了,醫生如果遇到需要搶救的殺人犯時,是該救。
卻並沒有要求還得保住他四肢健全吧?
有條命活著就行了,沒要求硬要保住腿吧?
硬要保也可以,得家屬簽字同意手術然後繳費才行。
置換膝關節可不便宜。
你個有家屬家底也不差的殺人犯還想白嫖?
做夢!
隻大概看了一眼後張易便實話實說:“再植是不可能了,但可以考慮人工置換膝關節。這好像得給家屬打電話聯係,看家屬的意見如何。另外還得出去給劉警官說一聲,命肯定是能保住的,剩下的其他手術得看家屬和警察那邊的意見。”
剛才康彥明和骨外科醫生意見不同的地方也就是這裡。
康彥明覺得沒必要通知家屬,直接截肢就行了。
就算這家夥死不成,下半輩子變成瘸子也算是對他的懲罰。
但骨外科那邊的醫生又覺得,如果能再植或者做膝關節置換保住他的腿,那做了也沒什麼。
反正潘宏盛也是有家人的,難道他家人還會不交費?
兩人意見不一,爭執不下。
這才叫來張易。
張易現在是不僅僅是院長助理,還是整個醫院的主心骨啊。
叫來張易也是看看他對這個稀巴爛的膝蓋還能不能起死回生。
如果不能那就看家屬同不同意關節置換。
“好,那我出去問問劉警官,順便再給潘宏盛家人打個電話。張易你先在裡麵處理一下肝脾。”
“好的。”
康彥明將溝通這個活給攬了下來。
手術室外,圍在這的醫生已經走了大半。
文康剛剛給金正倫的家人打完電話就看見了康彥明。
“裡麵怎麼樣?潘宏盛死了沒?”文康語氣不善的走了過來。
聽口氣就知道他有多討厭這個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