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神!
一個人出來混,最重要的是什麼?
背後有人。
不可否認,的確是有一些狠人,一些氣運之子,自己一個人就能白手起家的。
但是,捫心自問,這樣的人世上有幾?哪一個不是運氣加巧合上來的。
你憑什麼就覺得,自己是那個中大獎的人呢?有的人在家裡,什麼事沒有,什麼也沒做,突然一筆巨大的財產就掉他頭上讓他繼承了,這種事對那些奮鬥又努力的人來說公平麼?
但問題就在於,這事很公平。
人家天生命好,有爹娘老子親戚爺爺什麼的掙錢給他花,你怎麼比?
合情合理。
所以,如果有可能,如果有機會,能找到靠山一定要找,有大山一定要靠,有大腿也是一定要抱上去的。
有的人一個頭磕下去,一聲乾爹一叫,立刻什麼都有了,要什麼有什麼。
隻有年輕無腦的熱血少年,才會以為所謂成功僅靠自己努力就行,覺得隻要拚儘全力,就可以勝敗無悔,這簡直是笑話。
贏家通吃,敗者隻能找一地兒暗自抹淚地去承受痛苦。
就好像一把椅子。
有靠背和沒靠背,哪一個更讓人感覺舒服?!
正因如此,龍根根本不介意自己的安全問題。事實上,這才是所有大佬最擔心的問題。但龍根現在地了是不怕的了。
他回到了錦江飯店。
一回來就看到了小屍妖在側耳傾聽。
“怎麼了?”
他問。
小屍妖用一種詭異的眼神看他,然後說道“大佬對你是真的很好,在犧牲色相纏住龍貴芝。”
龍根忍不住罵了一聲。
“瘋女人!”
他始終是搞不明白。
為什麼像龍貴芝那樣的女人會看上孫舟那垃圾。他曾不止一次想過,如果廖副官和龍貴芝在一起,結果是不是會很好。
奈何。
龍貴芝喜歡病嬌水嫩的小白臉子,對一副硬漢模樣的廖副官不大上心。
現在又是對自己發神經。
孫舟的死關他屁事啊,竟然追到海都來了。此前他對廖副官的判斷有些懷疑,孫舟死就死了,我們怎麼就要逃離了?
感情廖副官是真的神,他是對的。
龍貴芝這神經病真的來了。
他一直覺得龍貴芝是神經病。
按理說,龍貴芝應該也可以算是個大美人了,還是高高在上十分乾淨到有潔癖的大美女了。
這樣一個美女,讓孫舟吃點黑棗又怎麼了?你彆說黑棗了,有些人天天喝她洗腳水也沒問題啊!
可即便是如此美女,也讓孫舟驚憂且懼之。甚至孫舟暗中在不遺餘力的摧毀自己的顏值,可即便如此,也是一副苦腔苦相。
對此,龍根一直是不理解的。
但廖副官隻有一個態度。
他會用手敲自己大腦太陽穴位置暗示龍根,這就是一個神經病。
要不然,一個大美女,舔著不香嗎?
可看孫舟這樣子就知道,大美女其實也不好伺候。
好在,這神經病給大佬盯住了,至少暫時纏不到自己身上了。
這時。
二小姐找上了一個人。
二小姐是龍四海的二小姐。
也是龍四海最寵愛的小女兒。
這也就是說,龍四海還有一個大女兒。
事實上,龍四海一把年紀了,能天天過悠閒的生活,主要就是這位大小姐在替他分憂擔勞。
此刻,二小姐小幅度加快步子,像一隻靈巧的貓,先用半邊身子把門撞開,在進入之後腰胯一擺,又用半邊臀部把門給關上,小腰擰巴的到了大姐的辦公室裡麵。
“怎麼,不去騎馬,到我這兒玩?”
大小姐一臉淡笑。
她雖不被疼愛,但這事要看你自己怎麼判斷。
雖然看起來是不被疼愛。
但大小姐現在握有實權啊!
這手上實打實的人事任命權,錢款撥付權才是她真正的依靠。這意味著,在這個龍氏支脈的家族裡,她才是——真正說話的那個人。
人事權。
財政權。
儘皆在手。
試問大小姐還需要嫉妒二小姐身上所謂的疼愛嗎?甚至於,她也可以疼愛這個二小姐。
坦白說,妹妹的確漂亮。
大大的眼睛漂亮的眉,配合臉的膠原蛋白,粉嫩雪白的可愛漂亮。
雖然大小姐也算是個美人。
但她在妹妹緊身繃臀的白色馬褲上輕輕一瞥。
真的是——好身材啊。
不要說男人了,就連身為女性的她都有一巴掌拍上去的想法,試問彆人又怎麼會不喜歡呢?
二小姐一個大臀坐在大小姐的辦公桌上道“姐,剛才有一個住客入住,你看到了沒有?”
大小姐嗯了一聲,她往後靠椅背之上。
看著妹妹一臉的戲謔地笑。
“我知道,怎麼了?”
“怎麼了,你讓人帶一大棺材進來,讓人知道了,外人會怎麼看我們四海飯店?”
真是不敢相信。
手下人說龍貴芝姑姑來了。
雖然父親不喜歡她對此人的接近。
但二小姐畢竟是年輕人,有些叛逆想法是很正常的,自然是要來看看,哪知道一上二樓就看到了一群人在幫助一個人抬著一具大號的棺材。
天呐。
這是在開什麼玩笑。
什麼時候有客人能夠如此冠冕堂皇的帶一具棺材進飯店入住了!
至少大飯店是沒這個規矩的。
大小姐也挺無奈的。
她歎了口氣說“你說的我何嘗不知道呢?但問題在於,咱們的姑姑給做保了。”
龍貴芝是一個惹不得的人物。
不要說她一個低輩的大小姐了。
就是龍四海在這兒,也是要給麵子的。
二小姐也愣神了。
她最受爹的寵愛,是真知道一些事的。
“姑姑和他——那個人是什麼關係?”
大小姐忍不住在二小姐的馬褲臀上拍了一下,果然,彈手的很,她輕輕笑了,道“你在開什麼玩笑,這種事情當不知道就行了,千萬不要去瞎猜。你姑姑是什麼人你也不是不知道,她這脾氣要是一上來了,我們就慘了,所以,這事就彆管了,左右也就是一副棺材而已,我當時親自去了現場,沒怪味兒。”
這說了個千言萬語,其實最後一句,才是重點。
棺材雖然晦氣。
但至少這一具,不影響人。
從前客棧什麼的拒絕棺材,最大的原因不是什麼晦氣,而是氣味。
人死之後,屍體腐爛起來,那個味啊,比吃米田共還要難聞。你想,在店裡擱這麼一個臭味源,那其它的客人還願意在這兒住嗎?這已經住下的客人也受不了啊。
但是呢,你直接說快走,太臭,這話說得不好聽。哪家死人是香的啊。
所以得換一個說法。
晦氣。
就成了最好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