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標本真的太值錢了!
隻要再殺一隻,再殺一隻,後半輩子就不用愁了。
是的。
就一隻!
馬鳳珍暗暗想著!
二嬸也是這個決定,偷偷留了一隻身體比較虛的,其它的金絲猴裝進猴子開往了山上……
夜晚。
二嬸看了眼已經完全暗下來的天空,拿著利刃鑽進了場子之中。
和之前一樣,馬鳳珍站在門口望風。
這次她膽子大了不少,也更加警惕了,她知道這種事情是犯法的勾當,但對方給的錢實在是太多了。
二嬸說了。
王老板那邊又介紹了新客戶,這個新客戶財大氣粗,出手相當闊綽。
等做完了這一筆,拿著錢,離開這個鬼地方!
一想到這裡,馬鳳珍就激動到渾身發抖!
對於現在的她而言,離開這裡過上新的生活,身邊還有很多很多的錢,這簡直是一個天大的美夢。
馬上,美夢就能成真。
和之前一樣,什麼聲音都沒有。
等到馬鳳珍進去的時候,二嬸已經把所有的事情都給解決了,現在正拿著手機拍照。
“人老板要看看現場。”二嬸解釋。
“哦。”
馬鳳珍去準備水管了。
要拿水管把這裡清理一下,省得被其他人發現了。
買家是曾老板。
看到二嬸發過來的照片,曾老板興奮的都快要跳起來了。
照片把什麼都拍到了。
被宰殺的金絲猴。
滿地血跡,還有丟在一旁的金絲猴的皮毛。
“肉要不?”二嬸還問了這麼一句。
“要,發圖。”
二嬸又發圖。
曾老板將圖全部都保存到了手機裡,聊天記錄進行了一部分的刪除和篩選,他清楚知道,想要曝光這件事情是絕對不可以去實名舉報的。
要上網,將這件事情公開在網上。
這樣一來。
照片和某部分的聊天記錄就會成為關鍵。
曾老板和二嬸聯係用的是聊天軟件,賬號還不是他自己的,就連打錢的賬戶都不是用他自己的,可見他有多麼小心了。
可他忘了一件事情。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隻要做了,就肯定會留有蛛絲馬跡,任何的蛛絲馬跡都可能會導致最後的失敗。
不管彆的。
在現在的曾老板看來,周蕭這下子是徹底完了。
讓你帶走陳荔!
讓你慫恿我老婆離婚!
周蕭,你完了!
這次就算是你爺爺從墳墓裡麵爬出來也救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