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再過幾天,地裡的野菜大量成熟了,那就不值錢了。
徐清風如今已經不種野菜了,把之前種野菜的二畝地,也全部都種上了藥材。
但這些野菜,還是要想辦法出手。
總不能一直留在空間的倉庫占格子吧。
家裡吃了幾頓野菜糊糊,也吃膩了。
“這樣,哥,你跟軍子明天依然是去黑市賣菜,我帶著大憨二憨去縣城跑一趟。”徐清風想了想,對徐秋生說道。
“去縣城?弟弟你是說,把這些魚,拉到縣城去出手?”徐秋生眼前一亮,這倒是一個好主意。
徐清風點了點頭“沒錯,縣城人多,而且輻射周圍的鄉鎮,十裡八鄉,肯定也有很多人買菜買魚。”
“縣城人的確是比林場多,弟弟,你明天去縣城趟趟,要是好賣的話,那咱們這些魚就不用發愁了。”徐秋生開口道。
“叔叔,我也想去縣城玩。”徐佳佳湊過小腦袋,說了一句。
但很快,被大嫂李如月給拉回去,對徐清風微微一笑。
“小孩子不懂事。”
拉走了女兒,李如月叮囑徐佳佳“你叔叔不是去縣城玩的,怎麼能帶你呢,而且,縣城保不齊有賣小孩的,等會給你賣了。”
徐佳佳頓時不敢去了,連忙搖頭“我不去了,媽媽,好可怕。”
徐清風聽著母女兩的對話,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佳佳,等以後我有空了,再帶你去縣城玩好不好?這次是真的不行。”徐清風說道。
主要沒有功夫照看小孩。
這個年紀的小孩子,天性活潑好動,喜歡這裡跑,那裡鑽。
一眨眼的功夫,就看不到。
人多的地方,還是不要帶徐佳佳去。
徐秋生哭笑不得“弟弟,你就寵著她吧,一個姑娘家,這是要上天啊。”
“哥,生男生女都是一樣的,男女平等,而且你以後就知道女兒的好了。”徐清風微微一笑。
兩兄弟又商量了一些關於明天的賣魚大計,便各自回房間睡覺了。
第二天一大早,何春花便早早的做好了早餐。
紅薯稀飯,不過這紅薯稀飯,跟平日裡大家夥吃的不太一樣。
普通人家裡,紅薯稀飯,就是紅薯+稀飯。
農村的土灶,是撈飯煮粥。
米飯煮到五六成熟,便會撈上來大部分。
這撈出來的夾生飯,中午的時候,放在鍋裡蒸熟,倍兒香。
而撈了飯,剩下的一些,便是早餐吃的稀飯(粥)了。
因為米有點少,所以七八十年代,大部分都會往粥裡添加一些輔食,比如說南瓜啦,玉米糊糊啦,或者是紅薯等等。
大部分人,都是把紅薯簡單切塊,然後倒入鍋裡,跟稀飯一起煮熟就可以了。
十分的簡單,而且可以節省很多事。
煮出來的紅薯爛熟,稀飯帶點紅薯的香甜,二者結合,yyds。
但何春花出手,怎麼會甘心製作簡單的紅薯稀飯呢。
她煮的紅薯粥,是升級版本。
徐秋生和徐清風自然是不會陌生的。
這紅薯粥,何春花也是經常煮給他們吃的。
百吃不膩。
徐清風也曾經問過他媽,紅薯粥的做法。
何春花告訴徐清風,那就是,比普通的紅薯稀飯多加一步。
先把紅薯煮熟了,紅薯煮熟後,剝去紅薯外皮,搗爛成泥,再加入鍋裡,跟鍋裡的稀飯,一起煮。
看似隻多了一步,但這一步卻是化腐朽為神奇的點睛之筆。
徐清風知道了原理之後,覺得他媽也太有當廚師的天賦了。
不去開飯店真是浪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