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朝我扔泥巴,我拿磚頭砸他!
餘朵記得,小說裡劇情是,這個周末,女配應邀去了女主家,晚上,女主帶著女配去逛夜市,因為玩兒得太開心,忘了時間。
直到夜市散場兩人才回家,女主的小區在老片區,房子都是超過三十房齡。
女主回家要穿過一條小巷,小巷雖然有路燈,但燈光昏黃,平時倒也沒出什麼事。
隻不過那天,女主和女配晚歸,恰好遇到兩個醉漢,醉漢一時起了歹意。
見兩個柔弱的小姑娘,酒精上腦,便想調戲一番。
兩人手無縛雞之力,頓時猶如籠中困獸,就在她們驚恐之際,男主猶如英雄一般,及時出現,將她們救下了。
這見義勇為,讓女主欠下男主一次恩情,也算是男女主感情的轉折點。
而女配的作用,就是為了,讓女主能夠晚歸,因為她去了女主家,女主便會拉著她出去玩,兩人便會高興過頭,從而忽視了時間。
她就是這麼一個,樸實無華的工具人。
現在的餘朵既然已知劇情,當然不會再傻乎乎的去當工具人。
她直接拒絕了陸茜的邀請,陸茜似乎真的很想和餘朵緩和感情,但是奈何餘朵似乎根本不領情。
沒辦法,隻能作罷。她一步三回頭的離開教室,不知情的還以為餘朵是她心中所愛一樣。
等教室裡的同學都走的差不多了,餘朵轉過身,看著後座的林錯,問道“你也留校嗎?”
林錯說“嗯,我周末要去做兼職。”
“兼職?你在哪裡兼職?”餘朵好奇的問道。
林錯也沒有隱瞞,說“一個書吧,做服務員,一天一百二,包一頓午飯。”
餘朵聽罷,有些心動,女配原本的家庭,並不富裕,父母離婚,各自組建家庭,每個月會給她打固定的生活費。
父母各一半,必須要算計著用,不然,如果生活費超了的話,就得自己想辦法。
因為打電話去向父母要錢,便會得到一頓劈頭蓋臉的怒罵。
女配為了少被罵,都是把錢一塊掰成兩塊花,能節約絕對不浪費。
所以,雖然生活費可能是班上同學最少的,但她還能夠從這,僅有的生活費裡麵,省出一部分錢來做救急資金,算是很厲害。
隻不過代價便是,營養不良,衣服鞋子不穿到實在穿不了,絕對不換新的。
所以在大家都在怒罵校服醜,不想穿的時候,她隻覺得感激,因為大家都穿校服,便感覺能夠縮小貧富差距。
雖然隻是感官上的,可是她這隻屬於節流,守錢不如賺錢。
不過從前女配的性格,和陌生人說一句話都臉紅結巴,也沒什麼賺錢的能力,所以雖然生活過的緊巴巴,但從來沒有想過要去兼職什麼的。
也可能是,劇情根本就不管,反正她的主要作用就是給男女主當工具人,至於劇情之外的事,都是一筆帶過。
可是人生哪有那麼簡單,但是如今餘朵卻是心動了。
她的人生宗旨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主動出擊。
為了以防萬一,她需要有一個經濟來源,不依靠女配父母的經濟來源。
餘朵略微思索,趴在林錯桌上的書本上,看著他,滿臉期待“你們那兒還招人不?有什麼條件沒?”
林錯愣了一下說道“招人,沒什麼要求,五官端正,認識字就行。”
“那你看我可以嗎?”餘朵直接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