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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又來一個大活(2 / 2)

“第二個是投資12億左右,拍攝水準,大概就跟《夜宴》《十麵埋伏》這種程度差不多。”

“第三個就是投資3億左右,水準差不多就跟今年暑期檔最熱門的那部《赤壁》相當。”

對方想了想,就選了12億這個檔次的製作水準。

隨後談到投資份額上,t汕方麵提出要最少投資一半的份額,“我們必須成為大股東,這樣才能實現我們所需要的‘主旋律’。”

寧遠對這種說法很認同,這時候應該沒人想到這部戲上映會拿到非常好的票房。

韓山平代表中影方麵也投資了600萬,畢竟這種主旋律電影,全讓中影投了也是應該的。

最後的投資比例就成了t市6000萬,銀禾傳媒5400萬,中影600萬。

事情就算定下了。最後也算是賓主儘歡。

回家後,寧遠直接去書房了,76年的時候老爹寧世南就在萬歲軍裡,還參加了地震後的救援工作。

“這個電影可不好拍啊。”

聽到來意之後,寧世南歎了一口後跟寧遠說了這樣一句話。

寧遠當然明白父親說的是什麼意思。

“好不好拍,這個事也不能推啊。”

寧世南點了點頭,這種事情,不管難不難,到了這就不能往外推。哪怕是明知道事情乾的好壞都得挨罵,也得認。

“當時我們接到命令的時候是晚上,立馬就吹集合號了,全員開往震區”

寧世南就跟兒子講了一下自己的所見所聞,寧遠則拿著筆記本,不斷的記下一些內容。

回去以後又開始查資料,因為他記得,原版的《大地震》是改編自一本小說,但寧遠忘記這個小說的名字了。

隨後寧遠終於在睡覺前,找到了這本小說,名叫《餘震》,是一個名叫張玲的女作家寫的。

第二天寧遠就開始讓人聯係了那個作家,買下影視改編權,隨後就開始改變劇本。

而後閒著的王卓正好被寧遠叫過來一起跟著改編劇本。

“劇本初稿就交給你了。”寧遠把小說交給王卓之後說道。

“這題材?”王卓質疑道。

寧遠道“這電影是t汕和銀禾中影聯合投資的,初步預定的投資是12億,不排除後麵還有追加的可能,這個意義有多重大你知道了吧?”

王卓愁眉苦臉的點點頭,“我知道了。”

“這個小說,不要完全照搬,首先方登的養父母的身份,換成軍官和軍醫,還有就是方登被養父猥褻的情節也刪掉,總之,可以體現出父愛,不要有多餘的情感。這個禁忌類的我就不在提了。第二是原本小說的視角,是這個小燈,也就是方登,但是劇本視角,你要給我換成李元妮,也是就她母親的視角,來進行敘事。”

這也是寧遠在看過小說之後發現的。

原版的小說裡,也並沒有按照時間順序敘事,而是將所有時間點都打亂,以記憶閃回的方式進行描述,但可以確定的一點是,故事的主角,始終是小燈一個。

故事以小燈的視角出發,描述的,是她在那23秒後,長達32年的“餘震”,是她被這個天災毀的徹徹底底的人生。

小燈三次想自我了斷,卻又呼救,這是很矛盾的,她被折磨的想死,卻又想活著,所以在她每次鼓起勇氣後,她又會向彆人求救。

而電影裡卻悄悄地將視角放到了“媽媽”元妮身上,元妮成了推動整個故事發展的關鍵。可是,和小燈一次次求死不同的是,元妮早在那場餘震中,沒拉住丈夫的手,在那個二選一的選項中,選擇兒子方達的時候,已經死了。

活著,不過是剩下一個用來為丈夫女兒贖罪,為方家贖罪,照顧兒子長大的軀殼。

所以,元妮總是在丈夫女兒的遺像前,插幾支香,用盆子泡著幾隻番茄,她每年買課本教具都買雙份,每年都去翻一翻方凳的小墳,將課本放進去,每年祭拜他們父女的時候,總一遍遍念叨著新家在哪兒,回家的路怎麼走,總是一個人死死守著念叨了20多年的家。

方達要接她離開,她不願意。

方達要給她買房子,她不願意。

方達要她給自己找一個老伴有個照應,她也不願意。

站在小說裡,小燈的角度,媽媽選擇了弟弟,放棄了她,而站在電影裡,元妮的角度,她卻是親手“殺”了自己的女兒。

雖然電影在故事處理上,儘量往小說靠攏,但僅僅是敘事角度的替換,其實就能看出,大地震後,留在她們心中的“餘震”,是天差地彆的結果。

小說視角很明顯不適合改變電影,所以寧遠還是的選擇原版電影的中的敘事模式。

同時寧遠還給馮曉剛特意打了個電話,邀請他共同執導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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