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明軒攬著林源,她笑了笑,“明蘭是你妹妹,我對她好是應該的。”
“明天我要去公司,今天有一個下午的時間陪你。你想做什麼?”
巫明軒挑眉看著林源,“隻要你說的,我都奉陪。”
“真的?”
林源也學巫明軒挑起眉頭,“說話算話?”
“必須的。”
巫明軒點頭,林源拉著他往車子走去,“那就出發吧。”
……
半小時後,兩人到了一處商場,巫明軒以為林源是要逛商場,哪知她一臉神秘地笑,“你跟我來就知道了。”
當兩人站在一處夾娃娃機的前麵,巫明軒這才明白林源的意圖,“你想讓我給你夾這些玩偶?你想要,我買給你就是了。”
“買的哪有夾的樂趣啊?”
林源指了指換幣機,“快買幣,看看你手氣好不好。”
“這有什麼難的?”
巫明軒買了五十個幣,想像過去很簡單,操作起來卻挺難。那個爪子是鬆的,根本抓不起什麼。
五十個幣都用完了,他一個玩偶也沒夾到。
“老公,你好笨啊,一個都沒抓到。”
林源笑著調侃巫明軒,“你的手隻適合簽字,不適合玩這些。”
“你夾得出來?”
巫明軒看著林源,她笑著搖頭,“我大概比你還笨。”
這種地方是情侶必來打卡的,她也是突發其想,拉著他就來了。但玩了這麼久,嚴重打擊了他的自信心了。
旁邊有對情侶也在玩,才花一個幣,輕輕鬆鬆就抓走一個玩偶。
“我不信我抓不到。”
巫明軒的牛脾氣上來了,又買了五十個幣。這次他開始研究技巧,在浪費了十個幣後,他掌握竅門了,一抓一個準。
剩下的四十個幣抓了有三十多個玩偶,把林源樂得在邊上直叫喚,“哇,老公好棒!”
“這麼多玩偶,都拿回去?”
巫明軒看著林源手中的玩偶,其實東西不值錢,他們享受的是那個過程。
“不要啦,我留一個最喜歡的就好。”
林源看到商場旁邊的漢堡店在搞活動,好多小朋友在台上跳舞,頓時有了主意,“老公,我們將這些玩偶送給那些孩子,他們一定會很高興。”
“行。”
巫明軒將玩偶交給主辦方,由他們轉交給孩子們。
林源看著每個孩子都分到一個玩偶高興得歡呼的樣子,也笑了起來。
她小的時候也渴望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玩具,但她沒有。如果她能得到,她一定也會像這些孩子一樣高興。
長大了之後,她對於玩具沒那種想要的念頭了,因為她知道自己沒有時間玩這些。她的時間都該用來讀書和兼職。
一個忙得像陀螺的人哪裡有資格享受這些額外的東西?
嫁給巫明軒之後,她想得到什麼都可以得到,但心情不一樣了。
巫明軒側頭看到林源笑得那麼開心,去買了一個甜筒遞給她,“獎勵給你的。”
“獎勵我?”
林源接過甜筒咬了一口,“為什麼?”
巫明軒輕笑,“因為你給大家帶來了歡樂。”